。
! :1,1.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
11.!1城市道路
! 11.1—.1:宜昌城市道》路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城市道路等】级由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
】
《 11?.1.2《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可按表11.—1.2的规定执【行
】 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 , 表11.1.】2
!
】 《 , , 《 》 类:别
! 道路
》
— , :
!
【设计车速
】 ? (》km/h《),
》 《。路网密度
】 【(km/《 km2《)
:
, ? ?道路中机动车道
!
《 ? 条数(条)【
!道路宽度
【 】(m)
— ? ?每车:道宽度 《
! (m) 》
,
《
【。
城!市道路?
【 1、快速路
!
60!~8:0
》 0.3~】0.4
— 《 4~6
【。 ?。 35~4—0,
— 3.75
【
! ,
】 ,2、主干《路
】。 40~60
】
?。。 : 0.8》~1.2
! 4~6
【
, ,。 3—。6~50《
,
, ,。 《 3.5~3.7】5
?
! ,
】3、次干路
】 40】
《 1》.2~1.》4
:
4】
】25~36
】 3.5
!。
!
《 4【、支 路《
】 30
【 : , 3.0~4.0
!
— 2
》 1—2~:20
】。 3.25—。。~3.5
!
—
!住宅:区内:道路:
? , 《 ,1、小区道路
! ? , 20
【。 《 ,
【 2?
— 8~1》0,。
【 3:.,25
?
, ,
【
》 》2、组团道路 【
【 15
】 :。
【 : 1~2
》。
【6~8?
,
: 》3.25《
【
—
【3、宅间小路—
:
? 《
》
】 》 ,
2!。.5
! :
!
— 注上》表道路宽《度不包括两侧—绿化带宽《度
】 11.1.3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的出入口主次干路】交叉口及其展—宽段内严禁设置【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的出入口
! 》11.1.4—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设置条件》
》 (?一,)横:向,交叉口?的,。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小时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应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且应优先设》置地道;
【 (二)行人!横过快速路、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
】 《(,三)铁路和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行人流量】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时间超?过1:5分钟时《应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
—
》 (四?)交:通流量?达到:设置条件且未设置】。人行地道《或天桥的商业集【中区域?应为:人行地道或天桥的】设置作出预留
!。 ? 11.1.5】在城市的商业文【化中心开辟的商【业步行区距城—市次干路距离不【宜大于200米步行!区进出口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在步行》区外1?00米范围之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
, , : : 11.《1.6主次干—路人行道应设置【盲,道等无障碍设施【
1!1.1.《7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 11.2—城市道路交》叉口
】 11.》2.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
! 11.2.1!。.,1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形式可按表1【1.2.1.1的】规定执行
】
,
?。。 城市《。道路交叉口形式 ! 表11.》。2.1.1》
》
》
【 相交道路 】
《 快 速【 路 ?
? : 主《 干 路
—
《 次 干 路】
】 支 路
【 :
—
】。 快速路
!。 : A
! ?。A
《 》A、B
《
?
】
【。
【。 :主干路 《
,
, 【
— , A、B
【 《 B、?C,
【 B、C《
: : :
? ,
》 , 《次干路?
》 《
【
! , C、D
】。 ? C、D
—
—
— 支 】路
》 ?。
《。
?
】 :
【 》D,、E
?。
: :。
》
— 注A为》立体交叉口》;B为展宽式—信号灯平面交叉口;!C为平面环形交叉】口;D为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E为【不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口
【 , 11【.2.1.》。2应避免设置—错位的T字型—路口已有的错位T】字型:路口宜规划改造
】。
, ? , 11.》2.1.3平面交叉!口的进?口需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时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0~3—。.5米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出口道《展宽段长《。度为:30~60米当出】口车道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11.】2.1.4》环形:交叉口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时环道总宽度】宜为18米~—20米中心》岛直径?宜取:30米~《50米?;当交叉口交通量超!过27?00辆/小时当量小!汽车时不宜采用环】形交叉口
— 》 11.2.1【.5当?城市道路网中—整条道路《实行联动的信号灯管!理时其?。间不应?夹设环形交叉口
】
1】1.2.1.6【在交:通繁忙的环形交【叉口的中心》。。岛不宜建造小公【园中:心岛的绿《化不:得遮:挡,交,通的视线《
【 11.2.2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
? 》。。 11.《2.:2.1城市道路修建!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性质和?。交通流量大》小予以确定结构形式!。应力求简洁、占地】面积少
】。 11》.2.2.2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应与相邻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车速相协【调立体?交叉口?的设置?应从城市道》路网:整体:上统一考虑
—。
— 11.3城市【公交站点
】 11.【3.1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覆盖率以【3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 11【.3:.,2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镇《)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宽?度应不小于2.5米!。
《
: 11《.4城市广场
】 , : , 11.》。4.1城市游憩集】会,广场不应《。太大市级广场每处宜!为4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区级广场每!处宜为1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
!11.4.2广【场绿化设计
【 (一【)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
—(二)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 11.《5城市停《车场(库)》
— , 11.5.1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或其它合适的—地点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库)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
: 11.5!.2: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 】。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40 ?m2使用功能复【杂、:停车空间或柱网不】规整的?应取上限;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 !m2:
— :11.?5.3按停车—场(库)规模少【于50辆的》停车场(库)可设一!个出入口;50~5!0,0辆的?停车场(库)—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5:00辆的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得,少于三个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 11—.5.4配建停【车场(库)》
《 11.5】.4:.1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体育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影剧院等!必,须建设与《其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自行车停车【场(库)及供本单】位,职工的自用》停车场(《库)停车场》(库)的基本—规模可根《据建筑性质、规模确!定
《 《 11.5.—4.:2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标准应【符合:本规定下列条款未涉!及类:别配:建标准参照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一)居住建筑【停车:配建:标准
《。 1【、,一类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
】。 《 2?、二类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
?
, , 》3、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村民单元式住房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村民单元式住房!中型货车(及其【以上车型)停车【位应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5%
! 》4、廉租房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个车?位要求配建
! (二)—。公共建筑停车—。配建标准
! ?1、公?。共建筑一般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公共建筑—应,有不少于20%的】停车:位,。作为社会公共停车】用途且不得》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且不得设置【隔墙封?闭
【 2、商业—区、商业大楼或购物!中心建筑《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大型?体育场馆《(场﹥15000座!馆﹥4000座)按!照每百座不少—于4个车《位要求配建》;市级影剧院—按照:每百座不少于—5个车位要求配建】
》 3、居住小区!、组团等《有建:。筑,或建筑?。局部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且《应按照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对停车场】(库)进行划分分开!管,理
【 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建筑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其建筑面积!作为基数《计入停车指标—核算且按照每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
《
: , (三)地【下停车场(库—)层高不《得低于3.6—米由于必需设—备用房占用》或建筑结构》要求等原因致使【实际停车位减少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局部可采】。取机械停车方—式并按照减少车【位数量的2倍—配置机械停车—
,
《
?11.6加油站和加!气,站
《 : ?11.6《.,。1加油(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市(:镇)区的加油(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主》干路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干路上郊区汽车!加油(气)》站应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镇)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
【 11.6.2汽车!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1.6.2!的规:定
《 ,
: 《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表11.《6.2?
《
?
?
】 级? 别
》 》 油罐容量(m3)!
《
!
? , 《总 容 量 —
《 单》 罐 容 量
】
】
《
》 一 级 —
】61~?150?
】≤,50
—
!
二 !级
《 16~!60
【 ≤《20
— ,
《
》 》 三 级
】 ≤15】
:。 , : ≤15
!
【
】注①本表油罐总容】量系指汽油储—量当兼营柴油时【汽油、柴油的—储量可按12—的比例?折算
】 ②市【(镇)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油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
!11.6.》3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2千米
! 11.6.!4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11.6.!。4的规?。定
—
?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表11.6】.4
?
:
】
:
《 昼夜加—油的车次数
】 》 300《
》 50》0
》 800
】
【1,0,00:
: ,。 :
—
【 用?地面积(万》m2)
— 》0,.12
】 0.18
! 》 0.25
!。。 : 0.30
【
,
【 ,。
】。11.6.》5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 1—1.6.《6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低【于2.2米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
《 11?。.7在有关》。。建,筑、:。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中应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强制性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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