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
《
11?.,1城市道路
—
11【.1.1宜昌城市】道路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城市道路等】级由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
1!1.1.《2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可按》表11?.1.2的规定执】行,
《 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 : :表11.1.2
!
】
《 》 》。 , ? ? 类别
— 【道,路
!
《。 ,
! , 设计车速 】
》 (km】。/h)
】 路》网密度?
! (k《m/ km》2)
?
【。道路中机动车道 】
》 》条数(条《)
《 —道路:宽度 ?
? 《。 : (m)
—。
每车!道宽度 《
:。 : : , , (m) —
《
!。
城】市道:路
》 》1、快速路》
!60~80》
》 0.3~0】.4
》 《。 4~6
— 《 35~4—0
【 3.《7,5
】
【 , 《 2、?主干路
》
: 《 ,40~60》
0!.8~1.2—
】4,~6
《 ? 36~50】。
】3.5~3.75】
】。
【。 , ? 3、次干路
! : 《40
【 1.》2~1?.4
【 4《
— :25~36
】 ? 3.5
】
!
? , 4、支 】。路
》 : 30
—
? 3》.0:~4.0
》
》 2
】 12~—20
?
【。3,.2:5~3.5
!
》
!。 住?宅区内道路
! 1—、小区道路
! 《 20
《
: 《
《 : 2
! 《8~10
【 : 3.25【
《
!
【2、组团道路—
— , :。15
》。 ,
! : 1~2
【。 6~】8
? ? , 3.《。25
!
: :
】 3、?宅间小路
【 , ?
! :
— 《
? 2—.5
?
:
】 ?
】
, 注上表道路!宽,度不包括两侧绿化带!宽度:
》。 11.1【.3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的》出入口主次干路【交叉口及其展—宽段内严《禁设置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的出入口
】 ? 1?。1.1.4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设置条件
【
》 (一)《横向交叉口的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小时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应:。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且?应优:。先设置地道;
【
—(二:)行人横过》快速路、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
— , ,(三)铁路和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行人流量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时《间超过15分—钟时应设《置地道?或人行天《。桥;
?
: (》四):交通流量达》到设置条件》且未设置人行—地道:或天桥的商业集中】区,域应为人行地道【或天桥?。的设置作出预留【
: 11】.1.?。5在城?市的:商,业文:化,中心开?辟的:商业:步行区距城市次【干路距?离,不宜大于20—0,米步行区《进出口距公共—交通停靠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在步】行区外100米【范围之?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
】 11.1!.6主次《干路人行道应设置盲!道等无障碍设施【
1!1.1.7》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
11.—2城市道《路,交叉口
! 11《.2:.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
? 1【1.2.《1.1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形式可按》表11?.2.1.1—的规定执《行
? ,。
【城市道路《交叉口?形式 ? 表?。11.2.1.1】
【
?
》 相交道路!
】 快 速 路
】
— 主 干 》路 :
次! 干 路
】 《 支 路 》
【
?
】 快速《路
! A
— : A
》 A、】B
?
!
《
! 主》干路
【
—
—。 A、B
! B、C
【
《 B、C—
?
】
》 《次干:路
《
!。 —
— C、D
! 》C、D?
?
—
! 支 《路
—
】 :
】
! D、—E
》
!
? 注A为立体交叉!口;B为展宽式信】号灯平面交叉—口;C为平面环形交!叉口;D为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E为不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口
! 11.2.】1.2应避》免设置?错位的T字型路【口已有的错》位T字型路口宜规】划改造
— : 1《1.2.《1,.3平?面交叉口的进口需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时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0~!3.:5米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出口道展宽段长度!为30~《。60米?当出口车道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 11?.2.1《.4环形交叉口【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时环道总宽度—宜为18米~20米!中心岛?直径宜取《3,0米~50》米,;当交叉口交—通量超过2700辆!。/小时?当量小汽车时—不宜采用环形—交叉口
】 : 11.2》.1.5当城市道】路网中整条道路【。实行联动《的信:号灯管理《时其间不应》夹设环形交叉口
! 》 ,。11.2.1.6】在交通繁忙的环形交!叉口:的中心岛《不宜建造小公园【中心岛的绿化不得遮!挡交通的视线
! 》11.2.2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
1!1.2.2.1城市!道路修建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性,质和:交通流量《。大小予以确定—结构形式应》。力求简洁、占地面】积少
】 1?1.2.2.2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应与相邻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车速?相协调立体交叉口】的设置应从城市道路!网整体上《统一:考虑
—
11—.3城市公交—站点
》 1—1.3.1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覆盖率》。以3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1,1.3?。.2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镇)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宽度应不小于2.5!米
?
11.!4城:市广场
【 ? 11.4.1城】市游憩集会》广场不应太大市【级广:场每处?宜为4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区级广场】每处宜?为1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
!
《 11》.4:.2广场绿》化设计
》 》(一)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 (》二,)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
?
11.5城】市停车场(》库)
《 》 ,11.5.》1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或【其它合适的》地点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库)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
11!.5:.2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 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40 m!2使用功能复杂【、停车空《间或柱网不》规,整的应?。。取上限?;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 m2
】 ?11.5.3按停车!场(库)规》模少于?50辆的停》车场(库)可设一】个出入口;50【~500辆的停【车场(库)》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5】00辆的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得少—。于,三个: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 11】.5.4配建—。停车场(库》)
】 11.5.4.1!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体育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影?剧院:等必须建设与其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自行车停车场(】库)及?。供,本单:位,。职工的自用停—车场(库)停车场】(库)的基本规【模可根据建筑性质】、规模确《定
》 11.【。5.4.《2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标:准应符合本规定【下,列条款未涉及类【别,配建标准参照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执行
》 : (一)居住】建筑:。停,车配建?标准
】 1、一》。类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
— 2、二类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
! 3、》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村民单元式住房!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村民单元式住—房中型货车(及其以!上车型)停》车位应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5%
! ,4、廉租房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个?车位要求配建
! (二—)公共建《筑停车?配建标?准
》。 1、—公共建筑一般—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公共建《筑应有不少》于20?%,的停车位作为—社会公?共停:车用途且不得—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且不得》设置隔墙《封闭
》 : , 2?、商:业区、商业》大楼或?购物中心《建筑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大《型体育场馆(场﹥】15:000座馆﹥4【000座)》按照每百《座不少于4个车【位要求配建;市级影!剧院按?。照每百?座,不少:于5个?车位:要求配建
— 3【、居住?小区:、,。组团等有建筑或【建筑局部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且应】按照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对停车场(】库)进?行划分分《开管理
】 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建筑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其】。建,筑面积作为基数计】入停:车指标核算且—按照每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
【
—(三)?。地下停车场(库【)层:高不得低于3.6】。。米由于?必需:设备用房占用或建】筑结:构要求?等原因致《使实际停车位减少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局部可采—取机械停车方式并】按照减?少车位?数量的2倍配—。置机械?停车
! ,11.6加油站【和加气站《
,
? 《11.6.1加油(!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市(镇)—区的加油(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主干路!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干路上郊区【汽车加油《(气:)站应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镇)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
】11.?6.2汽车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1【.6.2的规定【。
,
》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 表11.6.2
!
—
: :
!级 别
! 油罐容量【(,m3:)
》
【
! 总 容 量 【
? : 单《 罐 ?容, 量
【
》
— : 一 级 【
【 6:1~150
—
— ≤5?0
《
《
:
】 二 级 【
《。。 《1,6~6?0
》 ≤20
!
— 《
: —。三 级
》
? 《≤15
— ≤1【5
?。 《
,
—
注①本表!油罐总容量》。系指汽?油储:量当兼营《柴油时汽油、—柴油的储量可按1】2的比?例折算
! , : ②?市,(镇)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油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
!11.6.3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2千米
】 11.6】.4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1,1.6.4的规定
!
,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 表11》.6.4
】
【
】 昼夜?。加油的?车次数
【 3—00
《 50】0
】 ,800
】 1《000
》
】
?
用地!面积(万m》2)
】 , 0.12》
,
0.!18
】 0.25
!。 0.30!。
!
!。。11:.6.5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 : 11.6.6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低!于2.2《。米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 , 11.7在—有关建筑、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中应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强?制性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