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
6.《1建成区绿地—。率及城市《绿化覆盖《率
6.】1.1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
6.【1.2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
,
6:.2公共绿地—
: ?6.:2.1各分区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应大《。于8平方米
【 6《.2.?2公共绿地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表6.【2.:2规定
【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 】表6.2.》2
《
】
《 》项 目
【。
人均!标准
! ? (m2/人)
! 《 面?。积(m2)
【 服【务半径、《 ,
】 服务间距(m)!
备!。 注
】
【 :
1!
!
, 》 >5
《
, : >2—0万 ?
— :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
! —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
—
】
!。2
— 区级公—园 :
:。 1~1!.5
— 1~3万】
》 <5—。0,0
— 2.5~【5万人设一处(人均!标准含?小区、组团》绿地:面积)
—
】。
《 》 3
?
》 小 游》 园
—
! ? >200》0,
】<40?0
】
?
》
: , ,
:。
《 , 4
》 《 街头绿地 【。
?。 :
】 《>,2,。00:。
<!300
【 》
:
【
》
6.3附属!绿地
》 , 6.3.1】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表,6.3?.1的有关规定
】
》 ?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 表6.3!.1
【
《 ?
】。用 地 名 称【
【 用 地 分【 ,类
】 , 绿地率《(%)?
?
》。
?
】 ,。 工:厂用地
! ?一类工业
! ≥2—0,
《
?
【 ? 二《类工业
! ,。。。 ≥25
!
】
《 : 三类工业 【
《 ≥3—0
】
?。
【。 公共》设施用?地
》 医院【、,疗养院
】 ≥4—0
【
,
《
:
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
? ≥》3,0
《 ?
! :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
》 ≥2》0
《 ?
【
《 仓储用地 】
【 ≥20
【 :
? :
! 市政用《地
》 》≥30
!
?
《
6.3.】2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与高【层建筑应《预留绿化用地并【。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 6.3《.3市政设施—用地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方式
!
— 6.4道》路绿化
! 6.4.1—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
6.4!.2滨临长江等水】体的路侧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景观视线》通廊
【 , 6.4.3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道路护坡以及—开挖加固后》的山体必须进行【生态:绿化处理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提倡场地斜坡绿【化和建筑屋顶绿化
!
6.4!.4互通式立交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
【
《6.5居住区—。绿化
》 , 6.5—.1老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
? ? 6.5.2居住】区集中?绿,地宜:临城市道路布置【居住区?集中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应大于40【0平方米
! , 6.5《.3居住《区,集中绿地中硬—质,铺地面积应》不大于其总面积的】30:%
》
6.6【生产、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6.!6,.1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 6.6—.2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周围应设绿】化防护带使》其与周围环境相隔离!
: , 《6,.6.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宽度为2《00米二级为200!0米(含一级—200米宽》度)准保护区包【括流域内其他地【区其具体范围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确定—
6】.6.?4 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