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6.1建】成区绿地率及—城,市绿化覆盖率
【
? 6.1.1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
《 6.1.2【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
,
6.2公》共,绿地
《 6.》2,。.1各分区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应大】于,8平方?米
6.】2.2公《。共绿地?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表—6.2.《2规定?
?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 表!6.2.2》
?
—。
! :项 :。 目
— : ? 人均标《准
【 (m2】/人)
】 面积》(m2)
【 服务【半径、 《
! 服:务间距(m)
【
: ? :备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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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 ,。 >5
【 >20万】
》 , 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
【 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
! :
《
》 , 2
—
— 区级公园
】 1【~1.5
— 1~】3,万
?
【<500
— —2.5~5万人设】一处(?人均标?准含小区、组团【绿地面积《)
—
—
】。 3
【 : 小 游》 园
— ?
《 : , >2000】
?。 , <40【0
》
—
】。。
《 : 4
—
《 街头绿地【
》 :
【 《>,200?。
? <—300
— 《
《 ?。
:
?
:
》 6.3附属绿地
!
》 6.3《.1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表6.—3.1的有关规定
!
?
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 《 :表6.3.》。1
?
—。 ,
【 用 地【。 名 ?称
《 : , : 用 地 分 【类
【 绿地率—(%:)
—
—
! 工:厂用地
】 一类工【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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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工业 》。。
: ≥2】5
!
】 三类工【业 :
《 , ≥30
【
《
?。
【 》公共设施《用地:
》。 医院、疗】养院
! ≥40
【 : :
,
—。
: 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 ≥【30
】
!。 ,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 ≥2—0
】
,。 , ,
— 仓储—。用地 ?
≥!20
》
】
:
【市政用地
! ≥30【
【
【 , 6.3》.2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与高层建筑应—。预留绿化《用地并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6.:。3.3市《政设施用地》。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方【式,
?
6.4】道路绿化
! 6.4.1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 6.《4.2滨临长—。。江等水?体的路侧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景观!。视线:通,廊
》 6.4.3】。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道路!护坡以?及开挖?加固:后的山体必须—进行生态绿化—处,理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提!倡场地斜坡绿化和建!筑屋顶绿化
】 《6.4.《4互通式立》交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
《
6—.5居住区》绿化
?
: 《6,.5.1老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
》 6—.,5.:2居住?区集中绿地》宜临城?市道路布置居—住区集中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应!大于400平方【米
:
《 6.5》.3居住区集中绿地!中硬质铺地面积【应不大于其总—面积的?30:%
—
, 6.6生产【、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 6.6.》。1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 6.6【.2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周围《应设绿化防护带使】其与:周,围环境相隔》离
】6.:6.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宽度为20—0米二级《。为20?00米(含一级20!0米宽度)准保【护区包括流域内其】他地区其《。具体:范围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确定
【 ?6.6?.4 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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