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 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
6:.1建成区绿地率及!城,市绿化?覆盖率?
《 6.1.1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
— 6.《1.2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
6.2公共【绿,地
:
6.2.】1各分区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应大【于8平方《米
? , 6.2.2公共!绿地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表,6.2.2规定【。
—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 ! ,表6.2.2
【
? :
—
【 项 》目, ,
— 人均标准
】
: 《 : (m2/人—)
— 面积(m2】)
:。
服】务,半径、
》
》 服务间【距,(m)
《
》 备? ?注 :
:
!
:
—。 ,1
!
》 >《5
》 ? >20万》
— 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
】 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
【
》
! 2
】 区—级公园?
】 1~1.5—
: —。1~:3,万,
【 <500
】 《 2.5~5万人!设一处(人均标准含!小区、组团绿地面】积,)
《
— :
【 3《
》 小 》游 园
】
【 : ?。>2000
! <4—00
】
?
《
:
! 4
】 ? 街头绿地
! ? 《
: ? , >200
【
【<30?0
—
】
》
《
:
6.3附属绿!地
— , ,6.3.1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表?6.3.1的有【关,规定:
《
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 表6.3!.1
—。。
】
》 : 用 地 名 称】
《 , ? 用 地 分 【。类
《 —绿地率(《%)
《
《
《
】 工厂用—地
?
,。 》 一类工业》
《。 ≥—。。20
—
】
: 《 二类工业
! ≥【25
》
—
— 三—类工业
】 ≥3—。0
《
》
【。 公—共设施?用地
【 医院、【。。疗养院
】 ≥》40
》
!
《 : , 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 ≥30
—
—
!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
: ≥2】0
—。
—。
】 仓储?用地 ?
? ? :≥20
》
】
?
市】政用地 《
】≥,30
《
》
《
—6.:3.2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与高层建【筑应预留绿化—用地并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
—6.3.3市政【设施用地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方式!
《
? 6.?4道路?绿化
【 6.4.1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
: 6.4.】2滨临长江等水体】的路侧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景观视》线通廊?
: 6.4.!3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道路护坡以及开挖!加固后的《山体必须进行生【。态绿化处理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提倡场地斜】坡绿:化,和建筑屋顶》绿化
《 : 6.4.4互!通式立交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
《 ,。
6.5居】住区绿化
》
: ? 6.5.1老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
?
6.】5,.2:居住:区集:中绿地?。宜临城?市道路?布置:居住:区,。集中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应大于?400平方米—
6】.5.3居住—区集中绿地中硬质铺!地,面积应不大于其总面!积的30《%
《
6.【6,生产、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 《。6.6.1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 6.【6.2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周围应设绿化防【护带使其与周围【环境相隔离》
? : 6.6.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宽度为2!00:米二级为2000】米(含一《级200米宽度【),准保护区包括流域】内其他地区其具体】范围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确—定
6!.6:.4 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