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
:6.1建成区绿地率!及城市绿化覆—盖率
《 6《。.1.?1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
6.!。1.2?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
6.》2公共绿地
】 6.《2.1各分》区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应—大于8平方米
】 ?6.2.2公共绿地!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表6.—。2.2规定
】
: ,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 , :表6.2.2—
》
【
》 , 项 目 】
: 人【均标准
! (m【2/:人)
【 : 面:积(m2)
! 服务半径、!
? 》 服务间—距(m)
! ?备 注
】
【
【 1》
【
】 ,>5
《 >20!万
】。 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
! 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
!
? :
,
: ?
? 2
】 区级】公,。园
】 :1~:1.5
【 《1~3万
】 , <500】
【 2.5~5万【。人设一处(人均标准!含小区?、组团绿地面积) !。
?
!
3!
,。
小 !游 园?。。
!
? 》>2000
【。 《 <400
】
】 ?
【。
4!
,
, ? : 街头绿《地
《 , ,
】 ? >200
】 : ,。 ?<300
!
【 ,。
》
:
:
6.【3,附属:绿地
《 6.【3.1?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表6.—3.1的有关规定】
,
,
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 表!6.3.1》
》 ,
】 : 用 —地 名 《称
?
— 用 地 分 类 !
,
绿】。地率:(%)
—
》
【 工厂用!地
?
: 一类工业!。
— ≥20
】 :
》
【 , ?二类工业
! ≥25
!
》
《
【 三类工》业
》 ? ≥?30
!
,
— 公共设!施用地
】 医院、【疗,。养院:
《。 ? ≥4《0,
《 :。
》
!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 ≥30—。
》
《 :
— ,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 , ≥—20
!
:
】 仓储用—地 :
? : ,。 ≥2《0
【。
,
【。 —市政用地
! ≥3—0
:
: ?
! , 6.3.2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与高层》建筑应预留绿化用地!并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 , : 6.3.—。3市:。政设施用地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方!式,
?
《 6.?4道路绿化》
》 6.4》.1: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
: 6.4.2!滨,临,。长江等水体的—路侧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景—观视线通廊
【 》6.:4.:3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道路—。护坡以及开挖加固后!的山体必须进行生态!绿化处?理,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提倡场地斜坡绿化】和建筑?屋顶绿化《
? 《。6,.4.4互通式立】交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
【 6.5居住区【绿化
— 6.5.1】老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
! 6.5.2居!住区集中《绿地宜临城市道路】布置:居,。住,区集中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应:大于400平方【米,
,
, 《。 6.5.3—居住区集中绿—地中硬质铺地—面积应不大于—其总面积的3—0%
! 6.6《。生产、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 6《.6.1《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 6.》。6.:。2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周围【应设:绿化防护带使其与周!围环境相隔离
! : 6.6.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宽度】为2:0,0米:二级为?2000米(含一】级200米宽度)准!保护区包括流域内】其,。。他,地区其?。具体范围《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确定:
: 》6.6?.4 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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