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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 6.《1建成区绿地—。率及城市《绿化覆盖《率    6.】1.1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    6.【1.2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 , 6:.2公共绿地— :   ?6.:2.1各分区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应大《。于8平方米 【   6《.2.?2公共绿地规划【各项指?。标应符合表6.【2.:2规定 【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   】表6.2.》2 《 】 《 》项   目 【。 人均!标准 ! ? (m2/人) ! 《 面?。积(m2) 【 服【务半径、《 , 】 服务间距(m)! 备!。   注 】 【 : 1! ! , 》 >5 《 , : >2—0万 ? — :公共交通《30分钟距离 ! —包,。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 — 】 !。2 — 区级公—园 : :。 1~1!.5 — 1~3万】 》 <5—。0,0 — 2.5~【5万人设一处(人均!标准含?小区、组团》绿地:面积) — 】。 《 》 3 ? 》 小 游》 园 — ! ? >200》0, 】<40?0 】 ? 》 : , , :。 《 , 4 》 《 街头绿地 【。 ?。 :   】 《>,2,。00:。 <!300 【  》 : 【 》 6.3附属!绿地 》 ,   6.3.1】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应符合《表,6.3?.1的有关规定 】 》   ?单位附属绿地率规划!指标   表6.3!.1 【 《 ? 】。用 地 名 称【 【 用 地 分【 ,类 】 , 绿地率《(%)? ? 》。 ? 】 ,。 工:厂用地 ! ?一类工业 ! ≥2—0, 《 ? 【 ? 二《类工业 ! ,。。。 ≥25 ! 】 《 : 三类工业 【 《 ≥3—0 】 ?。 【。 公共》设施用?地 》 医院【、,疗养院 】 ≥4—0 【 , 《 : 学校!、部:队、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 ? ≥》3,0 《 ? ! :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 》 ≥2》0 《 ? 【 《 仓储用地 】 【 ≥20 【 : ? : ! 市政用《地 》 》≥30 ! ? 《    6.3.】2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与高【层建筑应《预留绿化用地并【。与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 6.3《.3市政设施—用地绿化应以卫生】防护为主应结合【市政设施《类型选择绿化方式 ! — 6.4道》路绿化   ! 6.4.1—道路绿?。化面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    6.4!.2滨临长江等水】体的路侧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景观视线》通廊  【 , 6.4.3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道路护坡以及—开挖加固后》的山体必须进行【生态:绿化处理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提倡场地斜坡绿【化和建筑屋顶绿化 !    6.4!.4互通式立交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 【 《6.5居住区—。绿化 》 ,   6.5—.1老城《。区绿地率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 ?   ? 6.5.2居住】区集中?绿,地宜:临城市道路布置【居住区?集中绿?地比:例不:小于其绿地率的三分!之,一且应大于40【0平方米  ! , 6.5《.3居住《区,集中绿地中硬—质,铺地面积应》不大于其总面积的】30:% 》 6.6【生产、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6.!6,.1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不低!于2% 【   6.6—.2城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周围应设绿】化防护带使》其与周围环境相隔离! : ,    《6,.6.3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一级:宽度为2《00米二级为200!0米(含一级—200米宽》度)准保护区包【括流域内其他地【区其具体范围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确定—    6】.6.?4 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和【面,向城市周边的山坡地!开采:土石资?源以保护自然地貌景!观的完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