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通风、》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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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中药【提取、?浓缩:等工序生《。产过程产《生水蒸气和热量应采!。取通风措施排—风管道应设置坡度】及凝水排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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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仓库应《。采取通风措施进【、出风?口应:设置过滤网
【
5》.2.3 贮存毒!性和:。易串味药材的仓【库其对外的》出,。风口应设《置于下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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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和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区域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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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
》 2: 事故《。通风的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有害】气体和有爆炸危【。险气:体,散发量?最,大或聚集最多—处并应?避免死?角,。
》。
3 】事故通风的》室外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以及临近门!。、,窗等:。。设,施处:;
》
】 2)《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不足2?0m:时出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
! 3)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及】空气正?。压区:
】 4 》事故:通风:可采用轴流风机或屋!顶风机直接》将有害气体排至【室外并应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
】 5 事故通风宜!由平时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但应保?证事故通风》。的要求
! ,。 : ,6 排出》有,爆炸危险气》体的事故《通风机应采用—防爆:型
》
,
: , 7 《。。 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
【 8 事故通风】应根据所《排出气?体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
】。
5:.2.5 —设有排风的》。。中药药品《生产厂?房,应采:用自然补《风,当自然补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宜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宜小于排【风量的5《0%
》
5《.2.6《 生产厂房—机械通风的进(【送)、出《(,排)风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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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室外—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出风!口的上风侧且低于出!风口
【
2 【 ,。室内排风口》应靠近污染物源室内!送风口应使操作人员!位于送风气流的上风!向
《
》。 :3 排风》管道高出《屋面排放时》其出风口底部高出】屋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排出:气体为无毒、无【污染时宜高》。出屋:面0.5m;
【
【 —2)当排出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小于5》mg/m《3,时应高出屋面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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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排《。出,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大于5mg》。/m:3时应高出》屋面5m《
5.2!.7: 排放易燃、易爆!介质的区域以—及散发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区域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5.2!.8 下列区域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 1 有】水,。蒸气和产生凝结性物!质的区域;
!
? 2 易串味!物品区域
【
5《.2.9 》 中药药《品生产的筛选、拣】选、称量、粉碎、筛!。分、混合等》操作应采取除—尘措施
!5.2.10 生!产设备产尘点集中时!应,在尘源?处设置捕集设施【将粉尘捕集后通【过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
!
5.2【.11 生—产设备产尘点分散且!粉尘:量少:时应在靠《近产尘点附近设置】排风:口排风?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排至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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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洁净》区可采用称量—罩(室)的》除尘方式
【
5.》2.13 除尘】器的选择应根—据粉尘性质》、含尘?浓度、含尘气—。。体的排放标准—。、粉尘?的,可回收?性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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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 》 ,。粉尘捕集设》施的排风量应—按防止粉尘逸—至室内的原则—通过计算确定或采用!实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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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 除尘》器应布置在除—尘,系统的负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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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 通风、》除尘系统排放—的气:体参数?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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