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三条 》 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按国?。务,院,规划:编制办法报批—。 《 ?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十五条 鼓励国!内外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开发建—。。设景区、景点和其他!服务项目《 ? 第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所有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服从规划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经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手续《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中的环保、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临《时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第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水体、地貌 】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工程建设实—行检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