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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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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批准的风景名】胜,区的范围《标明界区设立—界碑
【
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风景名【胜区的?造林绿化、护林【防火、水体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保护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
? 第九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文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风景名《胜区的古《建筑、古园林—、古石刻、历史【遗址、?。古树名?木等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登记、建!档、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
第十—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 :。(,一)拍摄电影—、电视;
! (二)开山—、采:石、挖土、取—砂、:。采,矿,;
— (:三)刻字立》碑、捶拓碑碣—。石刻;
!(四)采伐树木、挖!掘树桩、采集药材和!动植物标本;
【。
, (五—),围堰筑坝、截流【取水;
【 (六)占用【林地、土地或改【变,地形地?貌;:
(七)!其他各类建设—活动
》
第十?一条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法占用风景—名胜资源《或土:地;
】(二)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
: (》三)擅自在景—观、景物及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
: (》四,),砍伐或损毁古树名】木;
《 《(,五)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物;
!(,六)在禁火区—域吸烟、生火;
! : (七)擅自捕猎!野生动物;
【 : (八)其—他可能危《。害风景名胜资—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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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资金主《要来源
《
:。 : (一)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
? (二》)国内?外团体、《个人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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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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