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自动灭火系统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额定容量为12.5MVA及以上的发电机;
2 额定功率为10MW及以上的电动机;
3 水力发电厂布置在室外的单台容量90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降压变电站布置在室外的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在严寒地区应采用其他自动灭火系统;
4 布置在室内的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
5 面积300m2及以上的电缆室,长度150m及以上或电缆数量200根及以上的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敷设66kV及以上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的可不装设;
6 绝缘油和透平油的露天油罐或厂外地面油罐室,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2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80m3的;
7 绝缘油和透平油的厂内油罐室,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1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50m3的。
8.5.2 下列场所除可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外,也可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额定容量为12.5MVA及以上的发电机;
2 额定功率为10MW及以上的电动机;
3 布置在室内的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
8.5.3 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或总装机容量为150MW及以上的泵站的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以及继电保护屏室等重要用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8.5.4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喷雾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电机或电动机定子两端部线圈圆周长度上的喷雾强度不应小于10L/(min·m);
2 油浸式变压器的水雾保护面积应为扣除底面积以外的变压器外表面面积,且应包括油枕、冷却器的外表面面积,喷雾强度不应小于20L/(min·m2);变压器周围集油坑上也应采用水雾保护,其喷雾强度不应小于6L/(min·m2);
3 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其喷雾强度不应小于13L/(min·m2);
4 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其喷雾强度不应小于13L/(min·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