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用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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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用水总量控制实】行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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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每五年下达一次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每年下达一】次
?第三十四条 区【县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调度配置方案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县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内—审批:。
第三十》五,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及用水单位的需【求核定下《达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指标
!用,水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用】水指标按月分解【。计划用水量》报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重】。要水源地开采—控制水位《并根据地《下水位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水单】位的水源种类—及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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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用水指—标用水确需增—加用水?指标的应当》。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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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水单位申请】增加用水指标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 ,(一)用水指标申】请书;
!(二)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
(三】)能够证《明其确需增》加用水?指标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八条 用!水应当计量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三十九条 —用水单位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水?资料和用水》资,料
第四十条【 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用水信息】统计、报告等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水《单位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水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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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用水单位应当根】据实际用水情—况开展水量平衡测】试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约《用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节约用水!设施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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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分质【用水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对:再生水的《使用实?行,计划配额管理石化】、冶金、纺织—、造纸、《。热电等耗水量大【的用水行业应当增】加再生水《的,使用量
第四【十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四十六?条 农田灌》。溉应当推广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第四】十,七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量?超过用水计划指标】的对超?。过部分累《进征收水资源—费
《 水资源—费征收的范围、标准!、程序?和使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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