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边坡勘察内容和方法
10.2.1 边坡初步勘察可与厂区可研勘察合并或同时进行。边坡初步勘察应以搜集资料为主,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及测试工作,应初步查明边坡区的地形地貌、边坡岩性和分布特征、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特征及分布等,应初步判断边坡的可能破坏模式并评价边坡的稳定性。边坡初步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搜集边坡区地质、水文、气象等有关资料;应搜集周边范围自然边坡和已有人工边坡的设计和稳定性情况资料;应搜集边坡附近建(构)筑物布置、结构类型、安全等级等资料;
2 工程地质测绘应包括边坡区和可能对边坡稳定性有影响的地段,测绘比例尺宜为1:1000~1:2000,应至少有2条垂直于边坡走向的代表性实测工程地质剖面;
3 勘探点宜结合厂址区勘察布置,对于核安全相关边坡或大型常规边坡,坡顶和坡脚均宜布置钻孔,间距应为100m~200m;应至少有一条垂直边坡走向的勘探剖面,每条勘探剖面上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坡脚钻孔深度应进入边坡坡脚地形剖面最低点以下不小于3m,坡顶和坡体钻孔应穿过最深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地层不小于5m;
4 可根据场地条件开展工程物探工作,并应结合钻探,初步查明边坡区的覆盖层厚度、分布,及大型地质构造、地下水分布等;
5 应进行原位测试和室内岩土力学试验,初步提供边坡岩土体及重要结构面的物理力学参数;
6 对于核安全相关边坡和大型常规边坡,在初勘阶段宜设立地下水长期观测孔,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
10.2.2 边坡详细勘察应查明边坡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岩土体及主要结构面物理力学参数等,并应对边坡岩体进行质量分级和稳定性分类,分析边坡变形破坏模式,验算边坡的稳定性。边坡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边坡区及可能对边坡稳定性有影响的地段,平面测绘比例尺宜为1:500~1:1000,剖面测绘比例尺宜为1:200~1:500。对于核安全相关边坡以及大型常规边坡,垂直于边坡走向的工程地质实测剖面不宜少于3条。
2 边坡勘探范围应包括边坡区及可能对边坡稳定性有影响的地段,岩质边坡勘探范围宜包括边坡区和坡顶以外不小于1倍边坡高度范围,土质边坡勘探范围宜包括边坡区和坡顶外不小于1.5倍边坡高度的范围。
3 勘探线宜垂直边坡走向布置,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边坡重要性确定。核安全相关边坡勘探线间距不宜大于40m,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常规边坡勘探线间距不宜大于50m,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40m。勘探点包括钻孔、探井、探槽或探洞等,每条勘探线不宜少于3个钻孔。坡脚位置钻孔深度进入坡脚地形剖面最低点和支护结构基底以下不小于5m,其他钻孔应穿过最深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层不小于5m。
4 边坡区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层应采取试样,每一土层采取试样不应少于6组,每一岩层不应少于9组,软弱层宜连续取样;对大型常规边坡稳定性起控制作用的岩土层剪切强度试验试样不宜少于9组;核安全相关边坡,对边坡稳定起控制作用的岩土层的剪切强度试验试样不宜少于12组。
5 试验和测试项目应根据边坡的地质条件、规模、重要性等特点确定,可按照本规范附录B执行;试验样品和现场试验地点应具有代表性。对控制边坡稳定性的软弱结构面,宜进行原位剪切试验;对核安全相关边坡和大型常规边坡,必要时可进行岩体应力测试、波速测试、动力测试、孔隙水压力测试和模型试验。
6 抗剪强度指标,应根据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结果综合分析,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必要时可采用反分析法验证。
10.2.3 对于核安全相关边坡和大型常规边坡均应开展边坡施工勘察。边坡施工勘察应配合施工开挖进行地质编录,核对、补充前阶段的勘察资料,必要时,进行施工安全预报,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施工勘察中地质编录精度不宜小于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