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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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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