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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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己: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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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一:)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
《 :。 (二)发—包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规,避计:价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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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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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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