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按照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分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决)算《
【。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应当按照相】应,的计价依据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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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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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政府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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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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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上浮或者】下调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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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创建优?质工:程的实行《优质优?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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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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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应当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发包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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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 第二?十二条 工程价款结!算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 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即时:结算
《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提出结】算审核意《见;审核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
《 , : 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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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结算无争议部】分价款当事人—同意先行支付的可以!先行支付;有—争,议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已《竣工验?收或:者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方:擅,自使用?的工程发包方不得】以,存,在质量争《议,为由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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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拒绝、?逃避:或者:拖延支付到期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以】暂停施工《并可以?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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