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
第二十—九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进行分!解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
第三十!条 城《乡,。建,设项目用《地应当安《排,在允许建设区;需要!在有:条件建设区安排的】。应,当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不突破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并经规划原》批准机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限制建设!区,。不得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禁:止建设区不》。。得安排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建,设项目?用地
! 第三?十,一条 对》建设:项目或者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规,。划审核?时应当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管制分区《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规划主导用途】为依据位于》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的:建设用海区域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建设项目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按批《次报批?的城镇?村建设用《地确需占用》允许建设区》范围外且小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的最小上—图面积的一般农【地区地块的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
《。 :
第三十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确【定的项?。目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上【预留了水利》、交通廊道或者空】间布局的项目其用地!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涉及】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规定核销
】 ,
第三十三】条 对用地面积】较小且?难以定位《的塔基、电》信基站、水闸泵【站、导航《站(台)、输油【(气:、水)管道及其增压!(检查)站、环【境监测自动》站点、水文施测站】点,。、测量标《志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影响土地用》途区主导用途的其用!地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涉及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规定核销
【
:
? 第三十四条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通,过预审
《
?
第三—十五条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制度:规划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 ?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可以【与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同步开【展
【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