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照: 明
《。
【6,.3.1 室【内照明功率密度(】。LPD)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6.【3.2 设计选】用的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宜: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6.3.3 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有关》规定
【
6.3.4 【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度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光源不宜选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选—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 2 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应选用谐【波含量低的产品;】
》
》。3, 高大空间及室】外作业场《所宜选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
》
4 !除需:。满足特殊工艺要求】的场所外不应选【用,白炽:灯;
》。
5 !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车库等无《人长期逗留的—场所: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6 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室】内指向性装饰照明等!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
7】 :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应,选择安全《、,高效:、寿命长、稳定的光!源避免光污染
】
,
6.3.5】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采用单灯补—。偿方式其照明—。配电系统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
》。 2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 《3, 灯具自》带的单灯《控制:装置宜预留与—照明:。控制系统的》接口
?
6.3.!。6 一《般照明无《法满:足作业面照度要求】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6.3】.7:。 照明设计不宜采!用,漫射:发光顶棚
【
6.3.【8 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
:
《 2 旅馆【客房应?设置节电控制型总】开关:;
《
? 3 除】单一灯具的房间每】个,房间的?。。。灯具: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且每?个开关所控的—光源数不宜》多于6盏;
【
【 4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 , 5 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
?。 , : 6 当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宜与其联动;】
,
:
— 7 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自动控制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