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照 明
【
6.【3.1 室内【照明功率《密度(?LPD)《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6.3?.2 设计选用的!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宜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6.3.《3 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有】关规定
《
,
6.—3.4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度—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光源?不宜:选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选?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
:。。。 2 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应选】。用谐波含量低—。的产品;《
】 3 高大空】间及室外作业场【所宜选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
《。
4 ! 除:需满足特殊工艺要】求的场?所外不应选》用白炽灯;
【
《 5》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车库等无人长期逗】留,的场所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 6 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室!内指向性装饰照明等!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7】 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应《。选择安全、高—效、寿命长、—稳定的?光源避免光污—染
》。。
:6.3.5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采?用单灯补《。偿方:。式其照明配电—系,统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
《。 :。 2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 3 》 灯:具自带?的,单灯控制装置—宜,。预留与?照明控制系统的接】口
》。
,
,6.3.《。6 一般照明【无法满?足作:业面照度《要求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6.3.7!。。 :。照明设计不宜采【。用漫:射发光顶棚
】。
6.3.8 ! 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
2【。 旅馆客房—应设置?节电控制型总开关;!
,
?。
3 !除单一灯具的房【间每:个房间的灯具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且每个—开,关所:控的光源数不宜多】于6盏;
—
?。
, 4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
》 5 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
【 ,6 当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宜与其?联动;
!。 7 — 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自动控制【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