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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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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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给水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有关规》定,
5.1!.2 计量水表】应,根据建筑《类,。型、用水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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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表、蒸汽流量—计或能源计量表【
5.1!.4 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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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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