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给水》排水
《
?
:
5.1 】。一般规定
【
》5.1.1 给水!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有关规定
】
5.1.【2 ?计,。量水表?应根据建《筑类:型、:用水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
5.1.》3 : 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表、蒸汽流量计【或能源计量表—
《
5.1.4【 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值
!
5.1】.5 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