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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艺:要,。求
!3.5.《1 工艺用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从白》毛条到成品》精梳毛织物的新鲜】水用量不应大—于18m《3/百米粗》梳,毛织物?的新鲜?水用量应为精梳【毛,织物:的1.?15倍从原毛到【洗,。净,毛的新鲜水用量不】应大于25m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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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进设备】。的给水压力不宜低于!0.2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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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表3.《5.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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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5?.1 ? 生产?用水:水质要求
【
】
3.5.2 】毛,。纺织厂工艺用蒸汽】应符合?表3.5.2的要】求
?
表3—.5.2《 毛纺织厂工艺用!蒸汽要?求
!
注!1 表中蒸汽【压力均为表压
】
【 2— 蒸?汽压力、温度—可根据设备要—求调整
!3.5.3》 精纺和粗—纺厂车间的温湿度】要求可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3!.5.4 》 进机台的压缩【空气压力《宜为0.《5,MPa~《0.7MPa
】
3.5.5! 生产加工过程】中烧毛、热定型需要!的高温热源应根据建!设地区可供热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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