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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艺要求
】
:
3.—5.1 工艺【用,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从白毛条《到成品精《梳毛织物《的新鲜水用量不应】大于:18:m3:/百米粗梳毛织物】的新鲜水用量应为】精梳毛织物的—1.15倍从原【毛到洗净毛》的新鲜?水用量不应》大于2?5m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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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进设备!的给水压力不宜低于!0.2?0MPa;》
! 3 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表3.】5,.1:的要求
】
表3?.5.1 》 生产用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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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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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2 【 毛纺?织厂工艺用蒸—汽应符合表3.5.!2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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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2 《 毛纺织厂工—艺用:蒸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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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表中】。蒸汽压力均为表压】
《。
?。 2 ! 蒸汽压力、温度可!根据设备要》求,调整
3!.,。5.3 》。。精纺和粗纺厂—。车间的温湿》。度要求可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
《
3.5.》4 进机台的【压缩空?气压力宜为》0.5MPa~0.!7MPa
—
3.—5.5? 生产加工—过程中烧毛、—热定型需要》的高温热源应根据建!设地区可《供热源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