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辅助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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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毛条制造—、精纺、粗纺可设】置下列辅助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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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毛?预热室、《。打土室、和》毛油调配室、梳【毛磨针室、真—。空泵房;
【
【2, 皮辊室、磨【刀室、刺果装排室】、,筘室、理综室、【染料助剂贮存室、染!化料调配室;
】
》 3 记【录,室、机物《料室、保全保养【室、:空压机室、》空调室、变配电室】等
3】.6:.2 ? 毛纺织工厂应【设置车?。间试验室及厂—部中心试验室—并应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厂部中心试验室应设!置恒:温恒湿室并宜根据】试验: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房,间厂:。部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可按本规!范附录?E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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