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辅助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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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毛条制造、》精纺、粗《纺可:设置:下列辅助《生产:用房:
:
》 1 原毛预!热室、打土室—、和毛油调配室、梳!。毛磨针室、真空【泵房;
《
》 2 皮辊!室、磨刀室、刺【。果装排室《、筘室、理综—。室、染料助剂贮【存室、染化料调配】。。室;
】 3》 :记录室、机物料室、!保全保养室、空压机!室、:空调室、变配电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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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毛《纺织工厂应设置【车间试验室及厂【部中心试验》室并应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厂,部中心?试验室?。应,设置恒温恒湿—室,并宜根据试验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房间厂?部,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可按【本规范附《录E: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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