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 ,辅助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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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毛条制造!、精纺?、粗纺?可设置下列辅—助生产用《房
】 1 》 原毛预热室、【打,土室、和毛油—调配室、梳毛磨针】室、真空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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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皮辊《室、磨刀室、刺果】装排室、筘室、理】综室:、染料助《剂贮存室、染化【料调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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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记录室、机物料室!、保全保养》室、空压机室、【空调室、变配电【室等
】3.6.2 毛】纺织:工厂应设置车—间试:。验室及厂部中心试验!室并应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厂部中?心试验?室,应设置恒温恒—湿室并?宜根据试验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房,间厂部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可按》本规范附录E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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