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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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村镇规划【包括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
】 镇规】。划、乡规划》应当依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村规划【应当依据镇总体规】划或者乡规》划编制
【 , 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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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主》城区的?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区县(】自治县?。)的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镇总?体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当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 ? : 主城区的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区县?(自治县)的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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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区的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建设单!位,或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区县(自治县】),的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有关:建设:。单,。位或者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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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乡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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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当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 第?十三条 村规划【。分为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村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类型不同类型规!划的内容可以分【别编:制也可?。。以一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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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村的《村,域现状分析提出规】划指:引,
《。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村域现?状分析、规划指引】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村!规划编制计划其中主!城区内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编》制计划
! 根据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需要进?行用地规划布局【的应当制定村用地布!局规划;需要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的】应当制定整治—规划:;,对有现?实建设需求》的应当针《对建:设需求制定乡村【建设:规划
】 , 第十四条 主【城区的村《。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中村用地布局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其他区县】(自治县)的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中—村用地布局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报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 《 , 村:用地布局《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上报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第十?五条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和本市有《关编制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 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应当《包括禁止和》限制建设《的地域范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内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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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乡规【。划、村规划进行【。规划许可乡规划【、村规划与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或者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不一致时!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依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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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及城镇与》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后的—城,。镇或:者乡村建设用地应当!制定镇详细规划【、乡规划、》村规划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住宅应?当与:自然:环,境协调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已经编制《村规划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不得?违反村规划
【 》 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经市!名镇名村《主管部门和》市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并挂牌予【以保护?的,传统:。。民,居需要统一管理使】。用,的其所有《权人可以另行申请一!处宅基?地建设自《用住宅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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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持—户口证明《文件、原宅基地登】记,。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同意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 农村居民新申请宅!基地或者《改变、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书面征求《土地行政部门的【意见农村居民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参照本条—规定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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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应【当符合乡《规划、村规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申请书、村!民委员会意见、土】地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 (二)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规划设计要》求并函告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两个—工作日?内函告申请人
【
(四!。)申请人持》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市政!)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内?容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同意的在】。十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基,础,竣工和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核发竣工规划—核实文?书及其附件、附【图
》 位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参照本条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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