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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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三条 》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本市主—体功能区域定位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持乡?土特色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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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国土、】水利、地震、环【保等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和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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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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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村镇建》设工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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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上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可【以分片区配置专门人!员进行村《镇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与服务
》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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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上!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与服】务,
—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规划实施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农村居民参与村!各类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推进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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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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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村镇规划编制、!建设、管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村镇!。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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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鼓励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选用—适宜村镇建设—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新型建筑!技术和材料开发、】推广和应用建—筑产业化部品部件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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