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96-2014 建标库

8.2  开挖方法

8.2.1  巷道可采用全断面开挖法、台阶开挖法和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等方法,洞室宜采用分部开挖法。常用开挖方法及适用部位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选择。

8.2.2  全断面开挖法宜采用机械化施工,顶部支护距掌子面的距离不宜超过20m,特殊地质段应紧跟开挖面施工。

8.2.3  台阶法开挖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台阶长度及高度应根据地质情况、断面大小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综合确定;

    2  上台阶使用钢架支护时,可采取扩大拱脚或施工锁脚锚杆等措施固定钢架;

    3  下台阶应在上台阶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能开挖。当岩体不稳定时,应缩短台阶长度,下台阶可分左、右两侧错进开挖,支护应紧跟开挖施工。

8.2.4  预留核心土开挖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挖循环进尺宜为0.5m~1m;

    2  喷锚支护、钢架支撑应紧跟开挖施工,每两榀钢架之间应采用钢筋连接,并加设锁脚锚杆;

    3  预留核心土面积的大小应满足开挖面稳定的要求,不宜小于上半断面面积的50%;

    4  当地质条件差,围岩自稳时间较短时,开挖前应在拱部设计开挖轮廓线外施工超前支护;

    5  各开挖面错开长度不宜大于3m。

8.2.5  当开挖面积大于100m2时,分部开挖采用导洞超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导洞超前长度不宜超过20m;

    2  导洞开挖可局部进行喷射混凝土防护;

    3  导洞的大小应满足开挖、装渣设备的作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