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医 技?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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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医技部宜包括!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检验?科、药剂科》等也可根据医院【规,模,和实际功能需要设】置中心供应室、【病理:科等科室科室用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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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医技?。部,。内,医护人员与患—者流:线宜相对分开并【应便于医院对门诊】、住:院两种不同类—型患者进行检查【时的管理《
—。4,.4.3 电抽】搐,治疗用房应设—置在安静、干—扰少的地段配置有】充气袖带的》病床并应配备医疗槽!。同,时应设置氧气、【负压、麻《醉气体装《置以及电气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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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 光疗室应》配备滤出紫外线【后达2500l【ux:~300《0lux的人—工亮光电《源应设人工照明光控!、,渐暗开关其门窗应】设遮光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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