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急 诊 部
!
4.—3.:1 ?急诊部应根据医院】功能需?要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设急!救车停车位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
!
!2 与《门诊部、医》技部、住《院部应有便捷—的联系通道
!。。
4?.3:.2 ? 急:。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接诊分诊台、【护,士站以?及抢:救室、诊室、观察】输液室、污洗—室、值班更衣—室、卫生间》等用房;《
》
2 【 可根据需要独【立设置挂号、—收费、药房、检验、!功能检查、监护等用!房
?。
4.—3,.3 ?。 抢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临近急诊门厅!。布置;
【
《。 2 具备抢】救、应急治》疗、清创、洗—胃、灌肠等功能应配!置器械、药品柜或相!应用房;
】
》 3: 应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供应装置
!
4.《3.4 》观察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50m】床边与平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床:端与垂直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40m;
!
》2 需要设置隔】离,观察室时《宜单独分区设置【;
:。
【 3 应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供应装置宜配置【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
?
? , 4 应集中设】置卫生?间、盥洗室、污洗】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