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 消《防和火灾报警—
,
:。
,
6》.4.1《。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
6.《4,。.2 ?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当采用蓄电池作!为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
6.?4.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且配电线路宜采用】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
《
:6.4?.4 生产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6,。.,4.5 爆—炸危险环《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