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 —环境要求
【
6.4】.1: 光纤着》。色间宜经送风初效过!滤,温度宜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宜保持—在35%《~75%
】。
,
6.4.2— 光纤着色、光】纤并带?及光纤?。成,束间应设强制抽风】设施及防尘和防静】电措施
》
:。
6.4.—。3, 光纤二次套塑】、光纤并带及成束】车间应设温度控制】设施温度宜为1【0,℃~32℃
—
6.4】.4 ? 厂房主要》生产用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300lx】辅助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照明灯具宜—。选用节能型》光源
—。
6?。.4.5 光【缆生产厂房应设电】气接地设《施
?
6》.,4.6 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