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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一章《  建筑《间,距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敷设、建筑!物保护和空间景【观等方面的》相关规范《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第—二十七条 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多层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按照本规定执行】。时被遮挡《。。居住建筑不》再考虑大《寒,(或:冬至)?日日照?影响问题 】   《  (一)住宅建】筑之间?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向和南偏【东或西?60度及以内)住】宅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大》于3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4倍;》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在1.2》3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小于1?.2时按点式住宅】控制建筑间距(见图!表1)? 图表】1, 《 》   【  《   ?2、:朝向为东西向的【(包括南偏东—。或南偏西在6—0度以上的》),。。住宅其间距》。在,不小于影响》日照的建筑物高【度的1.2倍(见】图表:2) ? 图—表,2, 《 ?。  —   3、当住宅建!筑外阳?台(不包括》宽,度小于0.6米的】。飘窗:)累:计长度(不包—括山墙上《的阳台?)大:于其建筑长》度的2/《。。3时建筑间》距应自建《筑外阳台边算起 】  —  : (二)住宅—建筑之间《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1、南北向!的,间距山墙在居住建筑!北向且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时其】间距不小于10米;!山墙在居住建—。。筑南:向且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时其间距不小于!15米?(见图表3) 】 图》表,3 《 —    — 2、东西向的间】距山墙在住宅—。建筑东或西》。向的其山《墙与东?西向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1!。2,米  】   3、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时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控制《 》     》(三)?住宅建筑之间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见】图表4?) 《 , : ,  : 1:、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时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  : 2、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在30度6】0度时?。。。其最:小间距属南》北向布置的应不小于!南,面,建筑物高度》的1.2倍属东西向!布置的应不小于影响!日照的建筑物高度的!1.0倍 ! 图表4 —。 !。     3、【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  :   ?(四)多层住宅建】筑山墙之间距离一般!不小:于6米且山墙面上】不宜开设窗》户已有窗《户的:不在考虑遮挡因【素  】   (五)多【层点:式住宅?(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小于1【.,2,。)与多层条形住【宅之间?的间距按照》本章二十七条规定】执行;多层点式住】宅之间建筑间距【按照:影响日照建筑高【度的1.2倍控【制(见图表》5) 图!表5 ! 第二【十八条 《。在第一类居住用地】内的低层住宅相邻】地区进行新建—。、改建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4《倍 — 第:二,十九条 被遮挡的多!层住宅建筑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时其间距!计算可扣除底层【相应高度后再—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计算建筑】间距 》 第三十条【 中高层住》。宅(:层数在79层)建筑!为,南北向平行布置【时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大于2时【。建筑间?距,按照南侧建》。筑,高,度的1?.54倍控制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为12时建!筑间距按照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控制(见图【表6) 】 图表6 》 : 》   —  :(一)?中,高层点式住》宅(当建筑》长,度与建?筑高度比值小—于1时)之间建【筑间距按影响日照】的,建筑:物高度的1.—0倍控?制中高层点》。式住宅位于》其它住宅建》筑南向的建筑间距按!照,中高层建筑高度【的1.2倍控—制(见?图表7) 【 , 图表7 — 】     (】二)中?高层住?宅山墙与《多层、低层住宅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之间有城市规划【道路的按道路—规划要求《控制 — 第三十》一条 ?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在—10层及以》上)与?受影响的《周,边建筑要统一规【划并:进行日照分析高层住!宅与: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住宅建《筑每户至《少一个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同《时要:满,。足下列规定 】     (一!)高层住宅》建筑与北侧》为中:高层:、多层以下住宅建筑!之,间平行布置》时的:间距应不《小于45米(见【图表8) 》 , 图》表8 — 【  :   (二》)东西向《高层住宅建》筑与西?侧或东侧的中高【层及:以,下住:宅建筑的间距应不小!于25米(见图表9!) ? 图》表9 ! ,     (!三)高层住宅—建筑与南《侧为中高层、多层以!下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按照中高层】、多层住宅建—筑的间?。距执:行  】   (四》)高层住宅建筑之】间南北向平行—布置其南侧建—筑层:数小于18层时间距!按影响日照建—筑高:度,的1.0倍控制【;南侧建筑层—数大于等于》18层时《间,距不小?于50?米;朝向为东西向布!置的:间距应不小于35米!(见图表 10)】。 ? : 图表10 】 !    (五)【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之!间垂直布置其间距不!小于20米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不包:括阳台?的宽度)时》建筑间距按》照平行建筑布置【。控制(见图表—11:) 【图表1?1 ?。 !     (六)】中高层以《下居住建筑》在日照方向受—。高,层住宅?建筑遮挡且遮挡【面,宽度小于或》等于6米时间距按】照日照分析确定【并满足消防》和视线间《距要求 【  ?   (七》)高层住宅山—墙与高?、多:、低层住宅山墙之间!的建筑间距不小于1!3米山墙之间有城市!规划道路的按道路】规划要求《控制 》     (八!),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之间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当两建筑之间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照平《行建筑?控制;当两建筑之间!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照垂直【。建筑控制(见图【表12) — 第三十二】条, 对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公寓住宿楼、中小学!教学:楼等有规范要求【的设施用房应保证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对托儿所、—幼儿:园特殊用房》应保:证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 【 ?图表12 】 】第三十三条 非【住宅:建筑(第三十条所列!建筑除外)》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的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照住宅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北侧的其!间距按照非住—宅建筑的规定控制】住宅建筑《。为多:层的其最小间距不小!于15?米;住宅建筑为高】层建筑的其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 ! 第三【十四:条 非住宅建筑(】第三十条《建筑除外)之间的间!距应根据建筑性质及!所在:的区域满《足交通、安全—、,消防、绿化和城市】。。景观的?同时其最小间—距多层不小于15】米高层不小于3【0米:并由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五条 在沿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2?米及其以上》的,道路同侧布置的建】筑山墙之间》。的距离多《层应不小于》9米;高层应不小于!15米山墙》之间有城市规划道】路的按照规划—道路宽度控制— 第【三十六条 在考虑】建筑间距时应同【时考:虑到相邻建筑室外地!坪高差的《。因素凡相邻建—筑室外地坪高差【超,过0.3《米时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可按照高差值!进行相应的》核减 【 第三十七条 在】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建设其他建》筑 《 , 第三十》。。八条 因《建设用地《。条件限制难以满【足本章规定的间【距要:。求时在保证》。日照、消《防等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核准建筑间距可适!当调整 《。。 》第二章 《 建筑物退让 【 《 第三?十九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日照、消—防、防震、安—全等要求并综合考虑!通风、?环保、视线干—扰,、卫生、工程管【线、市?政设施和文物—保护:等要:求同时符合》本规定 !。第四十条 建筑【物沿建设用地边界建!设其退让距离按下列!规定控制同时应【满足消防间距—。。的要求? ,   【 , (一)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时应从用地界线】后退相应的距离满足!表四:规定南?。向用地?界线内建设》高层建筑的其退界】距离按?。。照北侧?用地内多层建筑退界!距离要求再按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后确定建筑》最终间距后退建筑用!地界线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当按照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 : 表四《 ,  :       【      —建筑物退让用地界】限控制?表 《 】 ,注1:、H为?建,筑高度?;2、建筑山墙外为!规划道路的按照道】路规划?要求确定 【 ,     (二)!界外:是居住建筑或第三十!条所列建筑》的除符合本条(【一)的退《界规定外须》同时符合《第,一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 : ,     (—三)用地边界的北】侧已有建筑物时并】且不论该建筑物【是否退足地界—南侧:。新建建筑应按—其高度并按照—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退让全!部,日,照间距 【。 第四十一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物】除经批准的城市【详细规划已有规定】外在满足《日照间距的同时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根《据道:路,性质、?标准:以及建筑物性质【、功能、规模等【因素按照表》五规定执行 ! :表五   》     》。。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 — 》 —注1、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特殊地【段(如?市,中心、主要商业街】及景观?地段)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可在【表六的基础上做【适当:的调:整2:、如临?。街为高层建筑—应当同?时满足高层建筑的退!距要求 — ?  :  传达室(门卫)!、书:报(电话)》亭、治安亭、公厕】、围墙等临街—小,型建:筑物的退线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   ?城市道路红线外侧规!。划有绿化隔离带的】建筑物?退让道路绿化—隔离带控制》线(绿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四十二条 新【建影:剧院、?大型商场、》游乐场、体育馆(场!)、展览馆、—文化设施、大型专业!市场:、火车?(汽车?)站房、《宾馆、医院门诊楼】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以外不小于【20米?并满足停《车、回?。车场地、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规定 】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除按上—述规划外低层、多层!建,筑增加不少于5【米高层建筑增—加,不少于10米;在两!条同时大于规划道】路红线42米的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原则上不小于25米! —    上述退让】距离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接—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 — 第四十四条 地下!。建(构)筑》物外:墙退:让距离?原则上不能侵入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或《绿线包括室外地下】化,粪池、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同时!要满足城市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具】体退让距离》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 《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绿化隔离《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  —   (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 ,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 ?  :  (三)次要公】路两:侧,各10?米 《     【在公路规划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植【树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 ,。     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 , 第四十【六条 ?。沿铁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退《让距离应符合—铁路相关规范—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   —。  (一)在铁【路干:线两:侧的建设工程(除直!接为铁?。路服务?。。的设:施外)与铁路—路基:坡脚线的《距离不?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设工程—与铁:路路基坡脚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铁路两侧修建的围!墙与铁路路基坡脚】线的距离《不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大《于3米 !    (二—)沿铁路修建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时其:后退铁路路基的距离!须会同铁《路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 《   【。  (?。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 :。 第四十七条 沿】城市河道两侧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不得?小于6米 】 第四十》八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的建设?控制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文物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并编制《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图经批准后执行;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按相关?部门规范执行 【 第三章 ! 建:筑高度? 第四】十九条 建》筑物:。的高度除《应当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及净空限高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第五十条》 沿城市道》路规划红线4—2米及以上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H)?除按照批准的城【市详细规划规定外】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和规划要》求的建筑后退—规划红线距离(S】)之和的1》.2倍即H≤1.】2(W+S)—    ! 上述计算公—式中建筑后》退规划红线的距离】(S)为变数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小退让距离后如】增加红线《退让:距离可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相应的建筑高【度(H) 】     在道】路红线宽度小—。于42米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控制除满《足建筑?日照间距外》由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 建筑物面》临两条以上》道路的按较宽—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第五十》一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信,)设施控制》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时其建筑高度必须!符合有关高度—限制的规定 ! 第五十二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当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批准执行 【 ? 第五《十三条 在重要的国!家机关、涉》密机构以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设施周边《进行建设的》其高度控《制要符合相关规定 ! 第五十】。四条 ?在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以】及城市视《线景观?走廊区域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有关高度!控制要?求并:经过专家论》证后:批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