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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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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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确定的》城市道路功》能分级、《道路断面形式和交】通组织?方式以及各项交通】设施的配《置满足晋中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各项功能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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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应当满】足,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对!交,通,标,线、标志应当统【一、:规范按照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并《满足交通《组织:和城:市景: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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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城市道?路,建设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各类设施《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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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在《城市商业区和交【通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路、行人集】中的:过街:路段应当设置人行通!道并与?地上或地下建筑景】观相协?调,在出入口应》当留:足人流?疏散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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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城市桥梁应当—满足城市道路规【划和:河道泄洪要求桥【梁横断面要尽量【保持与城《市道路断面相—一致并考虑市政【管线: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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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应当进】行交通组织设计【满足行车视距要【求
! 在规划道—路红线42米及以上!道路:交叉口应当采取交通!渠化措施具体—技,术指标要《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对【已有道路交叉口【。要逐步?进行渠化措施的改造!保障:交通车流的及—时疏解?缓解交通压力—。
第【六十一条 城市道】路规划应当充分【预留城市立交发展用!地新建、改建城市】立交、?跨线桥等空中—交通设施跨越—住宅区?上空时应当》采取合理的交通【噪声防?。治措施达到城—市环境噪《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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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城市公【交车站应当统一规】。划布置并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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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区公交?车站:站距一般为5—。00米-800【米市中?心地段采用下限【城市边缘区域使用上!限上下行站点应当】在,同路段道路平—面,上错开布置距离不】小于3?。0米;
】
(二)城!市公交车站宜采【用港湾式《停靠站其港湾车【道宽度为《3米直线段长度不】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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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交叉口附】。近的:站,点一般设《在驶出交叉口前方距!。离交叉口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算起不小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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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在商业繁华区域、大!型超市?、会展中心、医【院、影剧院》、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火,车(汽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应当设置出租车!专用车(道)场【
第【六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实行配!建,停车指标控》制
!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必须】按,照表六建筑》物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指标控制表规定【执行并且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在本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停车设施包括【室外停车《场、室内《地下停车库和机【械升:降式停车位
!
第六十五条【。 对规划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要逐《步实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机制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具体由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六】十六条 《建设项目用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应?当在项目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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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快速路两!侧,一般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交通性主干》道上应?适当控?制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
! (三)《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安全及视!距的要求且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不应小?于70米;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距铁—路道口、桥》梁、隧道、坡道起点!等不小于50—。米;
?。。
》 : (四)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宽度最小】不小于5米最大【不大于12米有特】殊规定的出入—口根据建筑》要求由规划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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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停—车场:出入口设置数—量应:按照50《个,车位及以下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宽度不小》。于7米?;50-300个】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出入!口距离?应大于20米;大于!300个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两出入口距】离应大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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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用地—机动车出入》口按照右转出—入组织交通出入口】。对,应的:道路车行道绿化隔离!带上原?。则上:不宜:开口确需《开设的由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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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城市公用管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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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城【市道路内的》各类管线《。和设施应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和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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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以下工《。程建设应当编—制管线综合》规划
! (《一)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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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米或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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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以上道路上设置长度!500米《以上的市政》公用: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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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按照规划要【求需:要,编,制管线综《合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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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管线综》合规划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确定近期!。建设与?远期规划目标
】
《第,七十条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采用下列规定—处理
! (一》)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 《。(二)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 (三)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
, (四)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
第》七十:一条 城市公—用管线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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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管线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专业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管—线的建设规模并预留!管线:。长远发展《的管网需求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
】
第七十二条】 道路两侧建—设用地要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埋
【 , ?设市政公用管—线其配套《设施(变电箱—、,调压站、《热,力站等)布置—在用地内不得临街建!设
【 压》占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的?各类管线设施—。(变压器、接线【箱、控?制柜等)应尽量布置!在地下如必须设置在!地面上的应》当,保,证人行的正常通行】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其压占人行道的宽度!不得超过《人行道宽度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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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沿城市道路】。建设的地下各种管线!应当与道路平行敷设!其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在人行道内建设的各!种综合管沟预制盖板!不得外露检》查井盖不《得高出路面以—保证行人安全—通,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超过42米的城】市,主干道管线可—以在道路《双,。侧,布置
【
第七十四条— 在下列路段建【设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 (一)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 ? (二)不易—开挖:路面的?路段;
! : (三)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口?处;
?
?
(四】)需要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
? (五《)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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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沟内宜敷设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水》雨水排水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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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横穿城市道路敷【设管线时应采取非】开挖:施工工艺进》行穿越如不》能采取非开》挖施:工时应保《证城市道路的通行】安全并对开挖—路面按照标准要求】。及时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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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源涡、鸣】谦等地?下水:源地应当按照规定】划定水源《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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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给—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严格】按照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的规定并逐步取消!自备井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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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配水》。管网要?根据:道路建设情况—及时扩大管网的敷】设范围并逐》步形:。成环状布局的城【市配水管网》系统水厂《用地规?模应:按照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并—预留:长远发展《用地水厂《。厂区及泵站周围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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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城—市污水要采取—。集中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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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水排放要采取!综合:利用的原则按照分区!排,放系统逐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综合《体系雨水管网—系统的设计》要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城,市发展要求合理确定!
】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要》确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和污水收集范围【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等排放应当先【自行处理并》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城市应建立中【水回用系统保—障污水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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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化粪池、【生化处理设施不得】在临城市干道—。设置如必须设置的必!须退后城市道路【红线或绿线》3米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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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城市变【。电站的选《址应当接近负荷【中心变电站的—。出线和?与有关设施的间距】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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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规划区内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应当埋!。地敷设10KV以上!电力线路规划部门可!根据城?市,景观、?城市地段等》要求结合电力规范确!定架空或埋》。地敷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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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电设?施在城市中心、住】宅小区?以及重要地段等区】域应采用户内—结构并尽可》能设在建筑内—。或利用地下室设置配!电所、开闭所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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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建【设通:讯和广播电视管线】应当同沟《敷,设现有道路内的架】。空线路应逐》。步入地各通讯部【门的管道建》设应采用联》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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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按照规—划确:定的热电厂作为【城市热源厂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逐步—取消:燃煤锅炉供热—方式提?。高热电集中供热【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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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管网要按》照供热专业规划建设!并采用?地,下埋设方式城—市主干道《上原则?只允:许建设热力一次【。管,网次干道、》支路:上建设二次管网【
—第八十?一,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储配站【、门站?、,调压站、液化—。石油气站、瓶装供应!站等:选址: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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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设置在!城市道?路行车道下进入城】市,燃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的《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应【设置在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内且【绿化带?的宽度不《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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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宜采用埋地敷设】不得与其他管—道同沟敷《设不得?穿越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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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调压】站不宜设在城—市道路临街面上【宜建:在住宅区内按照区域!设置并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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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工程管线在埋设前】必须作?竣工测?量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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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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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国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编《制城市各项规划应当!体现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内容
第!。八十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技术—。水平:相,结合并?考虑人民防空—的需要
【
第?八十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地下空?间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等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八?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建设大型地下工程!其规划设计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核后批准【实施
《
《第八十七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可平战—结合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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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防空地?下室工程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该民用建筑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十:八条 地下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并】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第】八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使?用管理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维【。修要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保?持正常状态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使—用要采取安全可行】措,施,杜绝: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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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平时由!建设单位或》使用进行管理并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第四章 城市环】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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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条 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城【市,。环卫专业规划实【施环卫设施要纳【入到城?市,各,层次的?规划中?确,保环卫设施按规划落!实
第九!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公共厕》所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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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小区按【6-10《。平方:米/千人;
【
】(二)?车站、体育场(馆】。)及:专,业市场按《。集散人流15—-2:。5平方/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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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型购物中心、文化】娱乐:等人:。口集中设施按—10-20平方米】/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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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每座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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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米,。。为宜;新《建居:住区为300-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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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点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并,且,不影响城市卫生和环!境景观?。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 , (一)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用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设置在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市容的《非,临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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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
第九十四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规,。划应当?按照服务范围—和,处理方式确定建设规!模,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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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型转运站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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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由规划《。。部门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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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设》。。置在:城市郊区位置选址时!应注意城市风向【。避开城市水源—保护范围及地—。质灾害地区垃圾处理!场应设置围墙、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具备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选—址规模应考虑—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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