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照】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批:准,的,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
《。
第《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应当预留相—应的停?车位
《 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应不低【于下表规定
【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
: , 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指【标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具【体情:况核定?
】新建建筑《采,用立体?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规定上—浮50%计算—
第九】条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计?算
机—动车停车位》面积应?当符:合下:列控制标《准
:。
(】一,)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为?2530 平方米】/车位;
】 (二)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为3》035? 平方米/车位【;
? —(三:)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为1】620? 平方?米,/车位;
】 ? (四?)小型?汽车地下停车—库为4050 平】方米/车《位
!。第十条 《车库:宜,设置在建筑》的半地下或地下以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地下停车】库可与人防设施结合!。设置
》 《居住:。区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10%(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除外)!。;商业设施》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20%
【 居住区—地下停?车库屋面覆土深度不!应低:于1.5 米在居住!区,。集中公共绿》地下设置《地下停车库时屋面覆!土,深,度不应低于2—.5米
第十一】条 高层居住—。区应:设置楼、库一体的】。全通式地《下停:车库住宅楼电—梯应通至《地,下停车?库内居住区内应【人车分流《非高层居住区宜设】置楼、?。。库一体的全通式地】下停车?库住宅楼《楼梯宜通至地下停车!库内
— , 当设置楼、】库分离的《地下停车库时应【先建设或同步建设地!下停车库并》。与住宅楼《。同时交付使用
】
第十二条 !建筑基地《内应:。考虑传达室、—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用房《的布置建《筑周围需要分界的应!采用绿篱或通透围】墙隔离
第】十三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重要公共建【筑,应,考虑光亮《工程设置
第!十四:条 建筑需扩建、】改建:时原设计单位和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应出《具对原有《建筑结?构的安全《鉴定书
【第十五条 建—筑外墙宜采用高档、!。耐久外装《材料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外墙宜采用!高档面砖或石—材等:外装材料《底层裙房外墙应采】用干挂?石材等外装材料
】。
第十六条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审【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 (一)【按国家?统一基准测绘—的附有现《状地形地物的1:】。500 建筑总【平面图表示》范围:包,括新:建工程用地界线【以,外至少50 米表示!内容包括单体—平面设?计尺寸、建筑坐标】、层数、建筑间【距、建筑《后退距?离、主要出入口【方位、场地》竖向设计、停车场设!计、室外建筑小品、!绿,化、环境工程以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等!
: (二)!注明:尺寸的建筑》各层平面图》
: ? (三)建【筑各个?。立面图(须》注明:装饰材?料,、色彩及《霓虹灯装《饰,、广:告,牌、:空调搁板等)
】 ? (四)—建筑的主要剖面图】
》 (《五)方案设计说明】书
:
: 《 (六)方案—效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