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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息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线信【息档案?管,理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信息:共享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城市管!线,。信息资源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将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三条 管【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的,管线工程视为不【具备竣?工综合验《收条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管线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
【 (一)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等?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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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管《线的子信息系统并纳!入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六《条 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原有的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对已建成而没有!档案资料《记录的管线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查明?管线现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参,加城市管线专—项普查工作查—明其管线《现状
第三十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市财政!部门应安排》适当的专项经费各】有关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参与普《查并承担其管线的普!查费:用
? , :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管线档案的!开发利用和保密工作!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管【线档案信息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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