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二十二》条 管?线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牌施工标牌上【应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期限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第二【十三: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确【无条件同步建设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缓建地下管线但应!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管线管《位 :     不依附】于城市道《路的管线应纳入相关!项目建设计划进行配!套,建设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管线—。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的建?设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工期;随》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其》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服从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需迁移、】改建:管线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有关!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并告知!迁移:或者:改建的设计要求由管!线,权属:、管理单位负责迁】移,或者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 》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施】。工过程中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五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在地?下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并,做好管线工程的【资料收集和归档 !第二十六条 管线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 管线工程勘—察、测绘、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技术规范】与规定进行管线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并参与管线工—程的验收工》作     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置管线《标志提供合格的管线!竣工图?     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城市管线工程进行!监理并做好管位【的,监理记录 》。 第二?十七:条 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可以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   —  :因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牵头负责审—批;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城乡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实》施相关审《查 第二十】八条 管线工—程建设需临时—使用土?地或者征收》房屋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  管?。线穿越道路、铁路、!地下建筑、河道【、绿地、文》物保:护区等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有未查明管线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或者损失的扩【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其他管线或者市】政、绿?化、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到?场监督如有损坏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同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城市管线》工程建设验收—分为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两个阶】段     竣工!验收由管线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竣!工综合验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市城乡规【划、城管和行—政执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部门单位参加!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