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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管线: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牌施工【标牌上应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期限: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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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确无条【件同步建设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缓建地下》。。管线但应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管线?管位
《 不》依附于城《市道路的管》线应纳入相关项目建!设计划进行配—套建设?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管?线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的《建设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工期】;随: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其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服从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需迁移、!改建管线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有关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并—。告知迁移或者—改建的设计要求【由管线?权属、管理》单位负责《迁移:或者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施工过程中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五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在地下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并做】好管:线工程的资料—收集和归档
【第二十六条》 管线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 管线工程勘察、测!绘、: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技术:。。规范与规定进—。行管线?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并参与》管线工?程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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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置管—线标志提供合格【的管线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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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城市管线工!程,进行监?理并做好管位—的监理记录
第】二十七条 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可以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
? 因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牵头负责《审批;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城乡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实】。。施相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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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管线工程《建设需?临时:使用土地或者—征收房屋《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管线穿《越,道路:、铁路、地》下建筑、河道、绿地!、文物保护》区等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有未查【。明管线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或—者损失的《扩,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其他:管线或?者,市政、绿《化、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到场监督如有】损坏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同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城市:管线工程建设—。。验收分为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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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由,管线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竣工综!合,验,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市】城乡:。规划、城管和行政执!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部门单位!参,加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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