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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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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管线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管】线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各类地—下、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综合安—。排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编制范围内—的管线综合规划并与!城市管线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管线相衔接确!定,与城:市管线连接的—位置、标高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统一规!划统筹设计安—排地下、地上管【线,位置新建《、改建、《扩,建地下、地》上管线工程应—当严格控制在规划的!对应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他】管线位?置
第《十,一条 各《类,城市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或架空应!当综合规划》并按照下《列原则实施
】 (一《)地下?管线:的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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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同类管!线原则应当》合并:建设;
】(三)?除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外新建?城市道路配套管线】应当入地;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原,有的架空线路—应当同步入地;
! (四)原则上!新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管线临时《性管线避让正式性】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宜弯曲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避让刚性结构管线;!
: , :。(五:),地下管线《埋设的深度和—。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间距: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在》老城:。区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内进行地下、地上】。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线!。位置的规《划安排一般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在规划《红线的中《心线以东、》。以南主?要安排污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等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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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规划红《。线的中心《线,以西、以北》主要安排雨水—、供水、电力等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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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道路路《幅40?米以上需《两边布置管线的【应综合考虑管线的布!设位置
(!四,)城市?新,区管线工程建—设应当?按城市规划》确定的位置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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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不属】城市公用的管—线及附属设施不得】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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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区、机关、【单,位、工厂院内及【临街建筑物的给排】水,、燃气等管》线需要?与城市管《线连:接时由相应》的管线单位报城管和!行政执法《、,城乡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实施】严禁擅自与城市【管线连接
第【十四条? ,城,市管线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景观】要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得新建—35千伏《及以下的电力—架空线、通信架空】线;现有35千伏】及以下的电》。力架空?线、通信架》空线应有计划—地或配合城》市道路改《造逐步入地》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历史—文化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架空线原有的架】空,线,应逐步搬迁或—进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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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桥梁和隧道应当预!留管线通道;布设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相关!管线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管线敷设【应保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不得影响市》容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下、地【上管线工《。程应当按规定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可以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
—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拟建地段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可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查!明;无?资料或者资料不【符合现状的》建设单?位应当对该地—段的管线进行—测绘与?探测形成完整的现】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管线工程需!要,新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排危抢险的管线工程!应当在险情》解除之日起》20日内补办规【划、建设《等许可手《续但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工地范》围内:设置临时管线的除】外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后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管线—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制定管线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进《行公:示经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 管:线工程应当》竣工测绘采用开【挖方式施工的—应当在覆土前竣工】测绘;采用》顶管、定向钻等隐蔽!方式施工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采用探测】、测绘?等方式?。进行竣工测绘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 管线工《程的测量费用应【当,纳入管线《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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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管线工【。程竣:工3个月内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管线工程测量数据!文件和工程》。测量图等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二十:条 管线权属—、管理?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或者废弃地下!、地上管线;确需迁!移,、变更或者》废弃的必须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废?。弃,的管线?应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管线应进行标识】并,将废弃的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
第二》。十一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文件进行管线】工程建设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与】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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