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9-2013 建标库

8.4  氧气供应

8.4.1  氧气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和《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

8.4.2  氧气站应适应工艺用氧量和用氧制度,氧气供应系统应设置一定的缓冲和液氧储存设备。

8.4.3  工艺用氧浓度小于90%、计算耗氧量小于8000m3/h(标准状态下)(以100%氧气计)时,宜选用变压吸附制氧工艺;工艺用氧浓度高于93%时,应选用深冷制氧工艺;工艺计算耗氧量大于8000m3/h(标准状态下)(以100%氧气计)、用氧浓度小于90%时,可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制氧工艺。

8.4.4  大中型制氧站宜配套稀有气体回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