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电解整流装置
7.2.1 整流机组一次侧电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总功率小于40MW时,宜按表7.2.1选择。
表7.2.1 整流机组一次侧电压选择
2 当电网电压为110kV、机组总功率大于或等于40MW时,应采用110kV直降方式;机组总功率大于25MW且小于40MW时,应经技术经济后比较确定采用110kV直降或二次降压。
3 当电网电压大于220kV时,整流机组一次侧电压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 靠近发电厂或区域变电所的大型电解厂,宜采用受电电压直降的整流装置。
7.2.2 整流机组的调压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极管整流机组,当调压深度小于50%时,单机组可采用单级一次侧抽头有载调压整流变压器;多机组系列应保证并联机组间的负荷平衡。
2 二极管整流机组,当调压深度大于或等于50%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次侧电压小于或等于110kV时,应采用端部自耦有载调压;
2)一次侧电压为220kV且机组容量小于60MV·A时,宜采用第三绕组加串联(辅助)变压器调压,当机组容量大于60MV·A时,宜采用降压自耦有载调压;
3)一次侧电压大于220kV时,主接线及调压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 晶闸管整流机组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采用晶闸管相控调压并配以一次侧有多级的无载或有载调压整流变压器。
7.2.3 电解用整流站应靠近电解车间布置,整流变压器应靠近整流柜安装。
7.2.4 电解用整流装置的接线方式,当直流额定电压为300V及以下时,宜采用双反星形带平衡电抗器接线;当直流额定电压为300V以上时,大、中型整流机组宜采用三相桥式同相逆并联接线方式。
7.2.5 电解整流站交、直流母线电流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流主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电解铝母线应为0.25A/mm2~0.35A/mm2;
2)重有色金属铜母线应为1.0A/mm2~1.5A/mm2。
2 整流机组的交、直流支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母线应为0.5A/mm2~0.7A/mm2;
2)铜母线应为1.0A/mm2~1.5A/mm2。
7.2.6 电解整流所谐波抑制和治理宜采用下列方式:
1 无自动稳流的二极管整流机组,宜采用单机组12脉波,多机组宜构成等效多相整流系统。
2 有自动稳流的多机组宜采用单机组为6脉波或12脉波构成的等效多相制整流系统,并宜设调谐滤波补偿装置。单机组可采用单机组多相整流系统,必要时可加装调谐滤波补偿装置。
7.2.7 电解整流所应有精度较高的交直流计量装置,其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GB 50673的有关规定。
7.2.8 大、中型电解铝厂的电解槽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调节。
7.2.9 电解厂的大、中型整流所应装设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
7.2.10 电解用整流机组的效率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
表7.2.10 电解用整流机组的效率
7.2.11 电解整流所交、直流母线除应与变配电装置采用螺栓连接外,其他各处宜采用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