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装入装置安装
16.3.1 装入装置应在熄焦槽钢结构及壳体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安装。
16.3.2 装入装置安装前应复测提升机的实际走行中心线和熄焦槽炉口实际中心线。
16.3.3 焦罐固定支座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允许偏差应为±3.0mm。
16.3.4 水封罩、炉盖水封与水封圈的相关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6.3.5 装入装置底座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底座轨道纵、横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底座轨道纵向高差,允许偏差应为3.0mm;
3 调整底座轨道同一截面高差,允许偏差应为5.0mm。
16.3.6 熄焦槽入口水封圈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入口水封圈纵、横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入口水封圈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0mm;
3 调整入口水封圈上口高差,允许偏差应为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