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67-2014 建标库

16.4  排出装置安装

16.4.1  排出装置安装的中心线应以干熄焦本体的基准线为基准。

16.4.2  排出装置安装的基准点应以供气装置出口法兰下平面为基准。

16.4.3  联轴器装配的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端面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16.4.4  振动给料机和旋转密封阀安装定位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焊接车轮挡铁和台车止挡器。

16.4.5  补偿器应在设备出厂状态下进行安装,所有固定螺栓应在排出装置安装完成后方可拆除。

16.4.6  排出装置各法兰及盖板连接面必须严密不漏气,密封方法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6.4.7  旋转密封阀法兰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3.0mm。

16.4.8  振动给料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6.4.8):

图16.4.8  排出装置安装检测图

    1  调整振动筛倾角θ,允许偏差应为±1°;

    2  调整开口高度H,允许偏差应为

    3  调整弹簧A、B左右高度差,允许偏差应为3.0mm。

16.4.9  台车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轨道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轨道标高,允许偏差应为±3.0mm;

    3  调整轨道跨距,允许偏差应为±3.0mm;

    4  调整轨道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5.0mm;

    5  调整轨道纵向高差,允许偏差应为3.0mm;

    6  调整同一截面轨道高差,允许偏差应为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