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房屋租!赁管理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省工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 《 第十条 —出租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 ?     》(五)?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 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 第?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履!行房屋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 第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保护房屋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配合房屋出租【人进行?。房屋租赁登记;【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改建《。、扩建房《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 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居间活动,》应当书面告知租赁当!事人到房《屋,。租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向租【。赁当事人宣》传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引—导、协?助或者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居间、代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业务—,不得对租赁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租】金等信息《以赚取差价,—不得承租自己提【供经:纪业务的房屋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采】集房:屋租赁信息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