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 省辖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
! , :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证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 规划、税务】和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赁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督促》出租人、承租人自觉!。遵守:。国家和本省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居》民,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公约,对房屋—租赁实行自治管理
!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应:当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满:足住房?租赁市场需求
】 ?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鼓励、支持—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