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 【 :第十八条 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站》网承担水量、水质】预测预?报工作对河》流、:水库、城《乡供水水源地及企业!自备:水源实施定期监测对!承担水质监》测评价的单》位实行计量》认证制度 第【十九条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修》。订完:善市确?定的大中型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 ,    【   跨县(市【、区)?的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的河—道主管部门会—同河道、《水库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二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    在河道】、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对超:标准:排污严重影响水体】用途的应当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养殖生产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对地【下水超采《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取《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表水进行回!灌补源 第二【十五条 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  《   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 【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工:程,设施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水工程实施保护】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    《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