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 【。 第十?。八条 ?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站网:承担水量、》。水质预测预报工作】对河流、水库、【城乡供水水源地及】企业自备水》源实施定期监测【对承担水质监测评价!的单位实行计—量认证制度 【第十九条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修】订完善市确定—的大中型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   】。   —  跨县(市—、区:)的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的河道主《。管部门会同》河道、?水库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道、水!库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二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  在河道、【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对超标准排污【严重影响水》体用途的《应当: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养殖:生产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对地下水】超采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取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表水进行回灌!补,源 第二十五条 !。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 【 ,   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 :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工程设施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水工程实【施保护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