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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资源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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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第!三十二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三条 直接从河!流、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并缴纳《水资源费
农村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直接从河【流、:水库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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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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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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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意见并附》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三十九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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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水工程管理】单位商用水户自行】确定水费价》格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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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要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推行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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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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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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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居民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四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四十三条《。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地点、取水期限!。、取:水方式取水》;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权限】、时限?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审》取水许可证不得【擅自转售《水取水许可证不【得复制、涂改、【出租、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装置应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应,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取用水资料按—要求:对,水质进行定期化验】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水资源紧缺【时,有关部?门可以核减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计划】有关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在地表水丰—沛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关停地?下取水井涵》养地下水《改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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