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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资源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第三—十二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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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直接从?河流、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并》缴纳水资源》费
农村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直:接从河流、水—库,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十—五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意见并附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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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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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水工程管理单【位商用水户自—行确定?。水费价格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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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四十》一条 要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推行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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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对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对城镇—居民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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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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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地点:、取:水期限、取水—方式:取水;?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权限、时限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审取水许可》。证不得擅自转售水】。。取水许可《。证不:得复:制,、涂改、出》租,、,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装置应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应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取用水资【料按要求对》水质:。进行定期化》验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水资源紧【缺,时有关部《门可以核减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计划有关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在!。地表水丰沛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关停地下取》水井涵养地》下水改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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