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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同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资源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县市区《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 【第,。三十二条 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十三:条 直接从河—流、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并缴纳》水资源费《 农?村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直接从河【流、水库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十五—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三十八条 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意见并附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三十九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由水工—程管理单位商—用水户自行确定水费!价格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四十】一条 要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推—行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技术   】 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对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对城镇居民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四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四十》三条: 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地点、取水】期限、取水方式取水!;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权限、!。时限: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审取—水许可证《不得擅自《转售:水,取,水许可?证不得复制、涂改、!出租:、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装置应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应,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取用水资【料按要求对水质进行!定期化验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水资源紧缺》时有关部《。门可以核减》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计:划有关?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在!地表水丰《沛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关?停地下取水井—涵养:。地下水改善》水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