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七章 【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四】十五:条 : 建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日!照、通?风、消防、》。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第四十六《条 : 在航空港、—气象台?、电台、电视台【、,和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等有净!空高度限制的设施周!围,新建 、改建建筑】。物时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并:由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筑限—高要求并经有权【部门批准予以—确定
?。
?第四十七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文物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核定
— ?视线分析《方法参见附》录二附图
【
第四十八条— ,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满足最小【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沿路一!般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等于或小于附!录二的公式计算值】计算方法《见附录二附》图;:。其中: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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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
】 1、 A≤—L(W+S)
【。
, ?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计算方法见】附录二图6
! , 2、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按下?列深化而来算—式和:图7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
A′!≤1.5《L(W+S)
【
式—中,A′为沿《线建筑以1》1(既45度)高】。。度角在?地上投影 面积【
L 】。、,W :、S的意《义同前
》 : 计算《方法:。见附录二图7
【
》按以上公式验算后退!距,离不够的在大于【最,小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前提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退?距离
—第四:十九条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建筑物直【接面临?或,其,前面的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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