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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四十五条 建【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日照、通风、消】防、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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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 在航空港、—气象:台、电台、电—视台、和《。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等有净空高度限制的!设施周围新》。建 、改建》建筑物时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并由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筑【限高要求并经有权】部门批准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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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文物?。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核定
— , 视线《分析方?法参见附《录二:附图
第四】十八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满足?最小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沿路一般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等于:或,小于附录《二的公?式计算值《计算方法见》附录二附图;其【中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三:)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
【 1、 —A≤L?(W+S《)
》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 :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计算方法】见附录二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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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按下列深《。化而来算式和图7】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
—。 , A?′≤1.5L(W+!S,)
《 式中A—′为沿线建筑以1】1(既45度—)高度角在地上投】影 面?积
》 L 、W 、】S,的意义同《前
》 计算《方法见?附录二图7》
? , , 按:。以上公式验算后退】距离不够《。的,。在大于最小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前?提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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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建筑物直接面!临或其前面的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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