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
《
第五十条》 居住《区建设、小区—建设、住《宅组:团建设或单项公共】建筑的新建必须【相应配?。套公共停车场(库)!,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行车停放场—(库)面积(—m2)
【 1.单【位住宅?建筑或住宅组团
】
住】宅总建筑面积÷人均!居住使用面》积×0.17—
》。。 2《.机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0】.025
】 3.—。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街道工业及一般性】小商店职工总—人数×0.》3,75:
《 , 4.》。商贸大楼、医—院、:菜市场、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0.048】
】5.文物参观点【、游览?点(含公园》内)总占《地面积×0.00】6
:
【6.展览《馆总建筑面积×0】.006
》
【7.影剧院》、会议中心》总座:位数×?0.24
】 8.体【育,场(馆)总座位【数×0.24
! , (二)—。机动车?停放场(库)面【积(m2《)指标
《。
? ? 1.中、高—档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总客房数×6!
,
? 《。。2.普通旅馆—、招待所总客房数×!3,
: 3【.饭店、茶楼总【营业面积×》0.3
! 4.高档写字】楼、:办公楼?总建筑面积×0.2!
: ? 5.普通办】公楼总建筑面—。积×:0,.1
【 6《.普通商业大楼【总建筑面积×—0,.15
《
7.!外贸商业《楼、金融大楼总建】筑面积×0》。。.2
?
【。8,。。.市、?区级:医院总床位数—×,2.0
《
— 9.展览馆总建】筑面积×0.2
! 《 1?0.影剧院、会议中!心总座位数×0.】7
? ,。 : ?11.体育场—(馆)总座位数×0!.7
?
12!.文物参观点、游】览点(含公园内)】总用地?面积×0.0—15
《 1【3.:公园、风景区总用地!面,积×:0.:006
】 14.—一般居住区1—。2.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或0.5!。车位/户)
】 , 具体指标参!见附表
》 》。 上:述指标要求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的机动《车停放?场(:库)面积
【。
》第五十一《条 ?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有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详细规划执行!;没有?。详细规划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公共厕《。所
【 1.公共厕【所的间距和数—量的规定
】 (《1)按城市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2,)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千米不—少于3座;》其它地区, 每平】。方千米不《少于2座公》共厕所的等级标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2.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一般按下列流【量千人指标执行【。
?。 (1—), 居住小区内—6-10m2/千】人
:
? (《2) 车站》、码头、体育—场(馆)15—-25 m2—/千:人
》 : (3) 广场【、街道2-4 m2!/千人
— (4)【 商:业大街、《购物中心(》。农贸:市场)10-—20 m2/千人】
: ? (?5)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 m2
! (二)垃圾转!运站与收集点
【
分区!域设置的小型中【转站每0《.7-1.》0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少于100 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可!与公厕等市政设施联!建)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垃圾收集点(围!),服?务半径不《应大于1《00m?,用地?面,积不小于《10 m2并采【取措施保《证周围环《境,。卫生与美观
】。 : (三)果皮箱
!
城市!道路按规《范规定设置果皮箱】按商业性街道40】。米,左,右、交通《。性道路不超过8【0米设置《一对
?
: ,
:。 :第五十二条 【城市各级道路—(桥梁)的》规划,?必须以总体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为依据,应按无障】碍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
》
》 (一)道路网规】划原则
》 《 1.功能明【。。确,结构清》晰,,分:布均匀;
】 , ?2.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建筑现状;—
【。 3.有利》于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和改造利】。用;
《 4【.有利于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互配!合
》 (二)道【路路:幅要求
《
— 1.市级道路详见!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 —2,.,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2】0m;
! 3.小区级道】路路面宽《度,5-8?m,:建筑物控制之间的】宽度不少于》。12m?;
《 ? 4.《组团级道路路面宽度!3-5m,》。。建筑物控《制之间的宽度不【少于8m;》
— 5.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 , (三《)道路交叉口(【含桥梁)《
? , 1》.尽:可能采用“十字”交!叉,,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力避》“Y:”型和“错位”交叉!方,式;
2!.交叉口侧右转【弯半径(R)根据设!。计车速?确定按表《10:执行
》 道路交叉口】侧右转弯半径—表 表1【0
?。
:
?
:
【 设》计车速?(,km/?h)
】 60》
5!0
:
【4,。0
? , 《 3:0
【
?
— 道口右】转弯设计车速(【km/h) —
? 》30
】 25
! 20
】 15
】
》
【
《。 道口》侧右转弯半径R(m!)
:。
3】3-38
】 20-2】5,
,
10!-15
【 5》-1:0
:
:
【
,
《 同时》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 》主干道R《。≥,25m
【 ? 次干道《R≥20m
! 一般道【路R≥?15m
》 : , 小区》内部道路《R≥5m
! 3《、交叉?口必须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其停》车视距参照》表11;
【
】 城市道路停车视】距建议值表 】 表1?1
—
—。
— , , 计算车速(k【m/h)《
!10
《 , 15
】
, 》 20
《
, ? 25》
: : , 30
—
【35
】 40
【 , 45—
,
50!
【 60
— : ?80
《
—
【 停车视】。距(:m) ?
《 10—
》 15
! 20
【
》 :25
《。 ? ?30:
— 35
》
: 40
! 45】
: 60
!
70!
》 110—
《 ,
】
4、立体!交叉口边缘》外四周15m范【围内为控制范围不】得有建(构)筑【物
:
: : 5、规划桥梁!(含立交桥)匝【道围合范《围,内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四,)道路纵坡》长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居住区道路【要符:合表12的规—定
】 居住区—道,路及:坡长控制指标表【 表12 】
,
? ,
】
道路!类别
《
》 :最,小,纵坡(%)
! 最—大纵坡(%) 【
【 最大坡长(m)】。 ,
【。
?
《 机动车!道
【 ≥《0.3?
】≤8.0
》
: L≤20!0
— ,
! , 非机动车道!
:
【≥0.3
【 : : ≤3?.0
— L≤50】
《 :
《
】 步行道
! 《 ≥0.5
【 ≤【8.0
》 ? : L≤?4
? :
》
— (五》),居住区道路设置
! ?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
】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量—应控制,其它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m;
》。
《 2.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少于4m×【4m(净高×净【宽)的消防》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应超:。过80m,当建【筑,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 3?。.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 (六)交通流【量较大的建筑基地】。,其通道连接—。城市:主次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距,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
《。 2《.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 , , 《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线不应】小于10m》;
? ?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
: 《 5:.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 《6.两个机动车【出入: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60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