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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城市《用地分类进行划【。分
】 第:五条 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和》用途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用【地可根据兼容性【按表1经批准后【。使用:
第【。六,条 : 凡须改变》用地性质或超出表】1之规定的应由建设!单,位书:面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如获同—意,则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作调整规】划方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权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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