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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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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有关:证、照后方可—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活动
《 《(一)向供》热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审《查申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申领!城市集中供热试运行!证书;
— (二)持》。城市集?中,供热试运行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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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运行一《年后:向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供】热主管部门颁—。发城:市集中供热》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资,质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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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之,间、供热单位和用户!之间必须订立供用热!格,式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供—热期间?、供热?时间、供热》参数:、事故处理、维护】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维修、投诉电—话等
《第二:十八条 城市—集中供热期间为当】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时间实?行连续供热》或日17小》时,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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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应不低于12—℃,。。
《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用户》自行调节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测?量用户室内温—度用户对测温用【计量器具有异议时可!申请仲裁检定检【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进行测温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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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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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对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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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向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请求调解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在供热时间【内用:户对室?内,温度是否达标没有异!议或经检测室内温度!已经达?标但却拒不》。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可停?止供热?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户》。应按实际采暖—天,数补缴采暖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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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时间内除【不可抗力外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
》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确定的供热!范围向用《户供:热供热单《位需要改《变,供热范围或》。增减供热面积—的应当报《。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设置:维修:、抢修和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用《。户公开电话应有【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服—务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用户可以就供】热质量等问》题向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投》诉
对—用户投?诉的事项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三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当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应》尽快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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