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供热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有关证、照后【方可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活动?  》 (一)《向供热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审查申—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申领城市集中供热!试运行证书; 】  (二《)持城市集中—供热试运行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 】  (三)试运行一!年后:向,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供热【主管部门颁发城市集!中供热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资质】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之间】、供热单位和用户之!间必须?订立供用热》格式合同 》   合同》内容应包括供热期】间、供热时》间、供?。热参数、事故处理、!维护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维修、投诉》电话等 第二【十八条 城》市集中供热期间【为,当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时间实行连续供】。热或日?17小?时供热 》第二十九条 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应不低于12!℃  《。 ,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用户【自行调节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测》。量用户室内温度【用户对?测温用计量器—具有异?议时可申请》仲裁检定检》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进行测温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  ! 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对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  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向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请求调解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在供热》时间内用户对室【内温度是否》达标没有异议或经】检测室内温》度已经?。达标但却拒不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可停:止供热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户应】。按实际采暖天数【补缴:采暖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时间内除不可抗力外!。。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 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确定的供热范围!向用户供热供—热单位需要》改变供?热范围或增减—供热:面积的应当报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批准 】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设《置维修、抢》修和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用户】公开电话应有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服《务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用户【可,以就供热质量—等问:题向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投》诉 :   对用户投诉的!事项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三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当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应尽快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