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06-2014 建标库

6.3  屋面活荷载

6.3.1  屋面活荷载的取值,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6.3.2  屋面布置有石油化工生产用设备或管道时,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楼面取值。

6.3.3  钢筋混凝土自防水屋面,宜预留荷载0.3kN/m2

6.3.4  设计屋架或屋面梁时,室内悬吊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