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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
第一!节村:镇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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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村镇规划应当!按照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进行并!。符合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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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市【、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区划为依据【与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并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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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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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及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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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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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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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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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村—镇规划?包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4000人以!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4000!人以下村庄》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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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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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村镇总体规划应【当对村域、》乡镇域范围内的村镇!体系及重要建设【。项目进?行整体部署乡镇总体!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和,乡镇驻地规》划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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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详细规划应当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建制镇》驻地的各《项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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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建设规】划应当?在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乡驻—地的各?项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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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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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建制镇《规划应当《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和乡规】划应当委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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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村庄【在乡镇规《划区内的其规—划应当服从乡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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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编制】村镇规划应》当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二节】村镇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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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村镇规划在报—批前应当《。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中心:镇总体规划由市【小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后报省村镇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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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其他镇总体》规,划由市小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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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镇【其他规划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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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经:评审的?村镇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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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其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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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乡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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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庄总?体规:。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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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备案但涉—及村:镇规划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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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经,批准后?的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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