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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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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村【镇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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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村镇规—划应当按照》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进行并符合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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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市、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区划为依据】与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并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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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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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及:。。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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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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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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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村》镇规划包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4000人】以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4000人以】。下村庄的建设—规划
】村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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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村《镇总体规划应当对村!域、乡镇域范围【内的村镇体系—及重:要建:设项目进《行整体部《署乡镇总《体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和乡镇驻地规划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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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详细规划应当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建制镇》驻地:的各项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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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建设:规划应当在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乡驻地的各项【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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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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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建制镇—规划应当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和乡规》。划应当委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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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村庄在乡镇规】划区内的其规划应当!服从乡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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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编制】村,镇规划应《当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二节!村,镇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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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村镇规划在报批!前应当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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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镇总体规【划由市小《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后报:省村镇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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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其他镇总体规【划由市小《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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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镇,其他规划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经评审》的村镇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其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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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乡》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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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庄总体规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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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备案?但涉及村镇》规划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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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经批准后【的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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