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98-2014 建标库

5.5  结构设计的一般规定

5.5.1  乳制品厂结构设计应按当地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情况,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的结构形式。

5.5.2  乳制品厂厂房的柱网、层高和定位轴线的确定,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楼面梁板的布置宜整齐规则,传力路径明确;并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6的有关规定。

5.5.3  乳制品厂主要车间结构形式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和砌体结构。

5.5.4  乳制品车间在多层结构设计时楼板宜采用现浇板,板底应平整。当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楼板时,不应采用槽形板、十字形梁和T形花篮梁,并应做好梁板缝隙的防水、防漏。

5.5.5  当工艺功能需要增大混凝土厂房两变形缝间间距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5.5.6  布置空压机、制冷机、流化床、吹瓶机、超高温(UHT)装置等有振动设备的楼(屋)面及有叉车行驶的库房楼面,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板时,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

5.5.7  乳制品厂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有关规定,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5.5.8  当建筑物采用钢结构体系时,钢结构的防锈及涂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钢结构的防锈及涂装设计应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环境侵蚀条件、维护条件及耐久性等因素,并应合理选用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方法和油漆的种类、漆膜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