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98-2014 建标库

5.6      

5.6.1  乳制品厂结构恒载与活载的规定及分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楼面荷载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5.6.2  乳制品厂设备运行荷载组成应符合本规范第4.10.2条的规定。

5.6.3  设备试水荷载和非正常操作引起的荷载加上设备的自重,可作为直接承受该荷载的结构构件的主要设计依据。当在一个柱区格内设备试水和非正常操作引起的作用效应折算成荷载标准值大于楼面操作荷载标准值时,梁、柱、墙及基础应考虑该荷载的影响。

5.6.4  乳制品厂生产车间楼面上荷载较大的设备和贮罐,宜由梁承重或直接支承在单独的基础上。设备搬运、安装维修以及原辅材料堆放等重物引起的局部荷载和集中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等效均布活载代替。

5.6.5  乳制品厂生产车间楼面操作荷载的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宜按表5.6.5的规定取值,其余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表5.6.5  楼面操作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注:1  本表所给各项荷载适用于一般适用条件,当适用荷载较大或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  设备荷载按设备的实际重量及其振动系数单独考虑。

        3  第1、2项的楼面荷载包含了移动粉箱的重量,当采用气体输送粉体时,楼面荷载按3.0kN/m2考虑。

        4  第5项应根据货物堆放方式及货物运输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荷载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