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车间布置
4.5.1 车间设置应按功能分区,车间布置应包括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人员净化设施。贮存巴氏杀菌乳、需要冷藏的调制乳、发酵乳、冰淇淋等低温制品,应按工艺条件要求设置冷库。
4.5.2 生产车间设置应按工艺流程,有序而整齐的布置;并应按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分隔。
4.5.3 在相同级别作业区内,宜按工艺流程将相关设备集中布置。生产操作和储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4.5.4 乳制品生产车间宜以单层建筑为主,局部多层,应方便原、辅材料及产品的搬运。
4.5.5 乳制品生产车间应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通风,当自然采光和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采光和机械通风。
4.5.6 乳制品生产车间的设备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布置紧凑,检修方便。应有生产操作和设备拆卸清洗的区域。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的进出位置。
4.5.7 工艺布局应防止人流和物流之间的交叉,进出车间的人流和物流通道应分开设置。
4.5.8 生产设备布置,应充分利用物料位差输送到下道工序。
4.5.9 荷载较大的设备宜布置在底层,噪声或震动大的设备应集中布置,并应采取消音减震措施。
4.5.10 乳制品厂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品存放间或危险品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的有关规定。
4.5.11 收乳工序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收乳工序应有利于原料乳运输车辆通行,宜布置在车间一层。
2 室外应有原料乳运输车辆停放与周转的场地,环境应清洁,不宜积水和扬尘。
3 应配置原料乳计量、质量验收场所及相应的仪器设备。
4 应配置原料乳运输容器的清洗设施。
4.5.12 大型贮乳罐宜布置在一层。
4.5.13 大型净乳机、离心分离机等设备应留有维修、起吊空间和地面排水口。
4.5.14 收乳、贮乳和预处理工序宜集中布置或邻近布置,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4.5.15 杀菌与浓缩工序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与排水措施。
4.5.16 乳粉干燥设备布置区域内应干燥、通风、空气清洁,宜维持室内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