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出具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有,。效证明?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合同【期限、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资料:的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活动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
,
第四十七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服务到最终用—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 , 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按照《实际费用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 ?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的分?摊情况?提,出异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其合—法占有的《。下列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
《 , (一?)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资料;
—。 , (二)物业服】务用房;
— 《(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 : (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 (五)《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第五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协调、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物!业管理?服务有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处》理
《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