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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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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载明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标准和?方式: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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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域按照不少》于先期?开发房?屋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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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前条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时《。予以公?。布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气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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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用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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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一)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 (?二)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 (六?)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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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资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活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前《款,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改进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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