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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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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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载明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标准【和方式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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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域按照【不少:。于先期?开发房屋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前条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时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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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气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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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用,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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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 (五)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 (六)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资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活: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前款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改:进物业管理》服务
— , 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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