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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源保护】
《第十:四条 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利用历史】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重建、改【建、迁移、拆除 】
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适用】、美观、安全的要】求 :
【 第十六条 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周围的景物【、植被、《水,体和地貌《;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严禁在景》区,内倾倒建《筑弃土和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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